如果要我說猶太人為我們帶來最大的遺產是什麼?我的答案是『放逐』。猶太人到現在還認為自己是處在放逐中。西元前五世紀,被擄到猶太人回歸了,第二聖殿重建了,祭獻恢復了,猶太人也回歸故土耶路撒冷了,放逐。波斯人走了,希臘人來了,西流基王國安提阿古依比芬尼的蹂躪,造就了馬加比革命和隨之而來一百年屬於猶太人自己的哈斯摩尼王朝,在自己的土地上,仍是放逐。龐貝將軍的鐵蹄踏遍耶路撒冷,猶太人再度成為亡國奴,但是起碼有行政上的傀儡政權,和受到保護的宗教自由,但仍是放逐。更不用說再度革命導致聖殿被毀,耶路撒冷的大屠殺(主後70年),和爾後近兩千年的流離歲月,當然是明符其實的放逐,但1948年復國之後的以色列呢?猶太人還是自認為在放逐中。
天主教也是以放逐自況。玫瑰經中的一段如此懇求聖母:『一旦流亡期滿,使我們得見妳的聖子,萬民稱頌的耶穌。』這流亡,實為放逐之意。但這放逐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另一處的禱詞『厄娃子孫,在此塵世,向妳哀呼。在這涕泣之谷,向妳歎息哭求。』如此的描述這放逐的光景呢?這放逐的意象,對基督徒和猶太人來講,有什麼不同呢?
先回到猶太人,放逐的概念來自於申命記,在那裡隨處可見的是神的約法三章,也就是如果你這樣行,就必有福。反過來,就必遭禍。再者,神又事先保證無論猶太人多麽荒唐,都會引他們會到正途上。可以說前者是公義,後者是愛,缺少任何一端就不構成神和猶太人的盟約。這是已經深深烙在猶太人心上的觀念。每當民族在受難時,猶太人就據此而反省,吧苦難歸因於違背了神的旨意。例如:『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28:15,類似的話其實到處可見)。問題是,到底什麼樣的行為算是違反了神的誡命律例呢?在第二聖殿時期,也就是主前五世紀到耶穌在世時,猶太人有很深刻的反省。先知們的不斷提醒,讓猶太人相信自己雖然已經回到故土,重建了聖殿,恢復了祭獻,甚至短暫地恢復了主權,卻仍然災禍不斷,可見擁有耶路撒冷,聖殿,都不足恃,唯有遵行律法,才能得到拯救。不知道是巧合還是刻意,猶太典籍(也就是我們所謂的舊約)也就是在此時編撰出來。也在同一時期,僑居異鄉的猶太人發展出會堂的聚會方式,因為沒有聖殿的祭獻,思想家們就把精力放在鑽研律法上,發展出許多解釋律法的辯證討論,這些討論,在日後集結成猶太教的傳統典籍Talmud。有許多這樣的討論非常深入,讓人更深地體會神的心意,但也有一些是極盡繁瑣之能事,讓人耗盡精力的施行細則。同時,做為神直接的喉舌的先知(Prophet)已經被鑽研解釋神的既有啟示的賢者(Sage)所取代,成為帶領猶太人思想的主要動力。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自我增強的辯證循環:
1.遵行神的話就得福,否則就有禍
2.現在是遭禍
3.所以我們沒有遵行神的話
4.敬拜的專一(不拜別神),血統專一(不與異族通婚),按律法生活。。。都做到了,怎麼還是遭禍?一定是不明白律法的真意!
5.鑽研律法,探索更深的涵義,另外又訂出更多的細節。
6.回到2.。。。
到今天,猶太人還在這個循環裡打轉。雖然已經復國了,但強鄰環伺,反猶太情結在全球猖獗,猶太人所受到的迫害仍然存在。放逐,是兩千多年以來不變的基調。猶太人不抗議『我到底做錯什麼?為什麼這麼待我?』而是『我一定做錯什麼了,讓我們一起找出來那是什麼!』。
這放逐的意識,不就是悔改嗎?悔改不就是知道自己錯了,決心不再犯錯嗎?要談這個意義上的悔改,基督徒在猶太人面前應當臉紅。基督徒普遍沒有一種憂傷痛悔的心。而且常常沉浸在一種由『得救的確據』所烘培出來的基督教沙文主義裡。例如,常聽到北美的基督徒說『美國是基督教立國的國家,所以如此強大繁榮。』是嗎?美國不是如同猶太人一樣,處於放逐的地位嗎?美國固然有不少有信德的基督徒,但這個國家的霸道和奢侈的生活型態,倒像是巴比倫吧?猶太人那種確確實實回到神的話的反省,固然是出自實際的苦難,卻也的確讓他們更深沉的體會放逐的意義。這是基督徒所欠缺的。因而,前面天主教玫瑰經禱詞裡的放逐,恐怕是天天從唇邊滑過,就了無痕跡。
但猶太人也有失誤的地方。是的,律法的深層道德涵義被幾百年的辯證探索得清澈見底。最可以說明這一點的,是耶穌所有的道德性教導,如山中寶訓等,都是借用猶太拉比的辯證成果,沒有一件是耶穌的創見。這有機會再申述。但是,猶太人錯失了一個關鍵--耶穌的好消息。
耶穌的好消息就是宣布猶太人的放逐已經結束了!路加福音中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裡引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
耶穌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
另有一處,在監的施洗約翰派遣門徒問耶穌,他到底是不是將來的那一位,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他也是再次引用多處以賽亞書的經文(29:18,19;35:5,6;61:1,2)。我們不難想像,長年誦讀這些經文,猶太人腦中有一個拯救的日子的鮮活形象,如同這些經文所描述的一般。耶穌宣告著些事情發生,也等於是宣告拯救的日子已經到來了。耶穌,自然是那位經中預言的彌賽亞。
附帶一提,猶太人禧年(Jubilee)的概念,也是耶穌這段福音信息的主角。利未記中規定,每七個安息年(四十九年)之後的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換句話說,就是一個為奴的人集體被大赦,重獲自由的日子。對照前面兩處耶穌引用以賽亞書的經文,就看到了一個各種殘缺跛腳的人生(瞎的,瘸的,痲瘋病,窮人,被擄的,被囚的)得到恢復的日子。耶穌就是在報告這個『耶和華的恩年』。而但以理書第七章中的七十個七,也是以一個特大號的禧年的方式影射這同一個日子。
但是猶太人不信這拯救的日子來臨了。不,應該說,他們跟據但以理書第七章的預言,算算日子剛好是耶穌來的日子這拯救會發生,因此是有許多人殷切地等待彌賽亞的出現。施洗約翰就是抱著這個期望。但他們很難接受耶穌這個樣子像是他們等待的,大有能力的審判者形象的彌賽亞,同時,也因為他們對律法鑽研的所產生的律法主義的負面影響(我要強調這負面之外有更多正面的),讓他們無法接受耶穌一些看似破壞律法的行為,如安息日的問題。也因此,錯過了耶穌所宣告的新時代的來臨,也就是天國已在世上誕生了。這樣理解猶太人,還能苛責他們不信耶穌是冥頑不靈嗎?我認為只是時候未到而已。
認識這個新時代,看到這個天國已經來臨,而改變處世的態度,是另一個層面的悔改。耶穌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指的是這種悔改。換句話說,一個人是不是處於放逐的狀態下,取決於他是否看到了新時代,天國的來臨,進而改變處世態度。
猶太人放逐的意識,是第一種悔改,而他們卻錯失了第二種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