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8, 2012

婚姻和獨身

前晚的讀書會討論的是C.S.Lewis Mere Christianity這本書裡面的兩個章節,標題分別是性道德觀和基督徒的婚姻觀。我通常都是拋出一些討論問題,讓成員們事先準備,到時候就直接討論這些問題,結尾再試圖總結。因為有一些成員不能到場,又對這一次的一些問題感到高度興趣,希望我能整理出討論的結論分享。

既然有這樣的看重和期待,我實在也怠慢不得。但我的難處是,不敢確定寫出來的東西能不能代表我們眾人的結論。其實有些東西並沒有結論。因此特此聲明,此處只能說是我個人經由討論後整理出來的一些自己的心得,絕對是有商榷餘地,絕對不是教會立場,也絕對不能代替教會的教導。

首先必須要仔細閱讀的經文至少有兩處:

瑪竇福音19112
格林多前書第七章全文


基督徒的婚姻觀是非常不討好的。為什麼不能離婚?為什麼要從一而終?為什麼不能有婚外的性行為?為什麼不能同居?先試婚避免誤入歧途有什麼不對?

首先要確立的是一個基督徒的婚姻和世俗的婚姻有本質上的不同。

1.基督徒的婚姻是盟約(Covenant),而不是契約(Contract
聖經根據:創224 194;格前61920
盟約和契約的差別是,盟約是被加在我們身上的,我們無法改變。契約則是平行關係,人只要雙方同意,可以改變約定內容或存廢,世俗的約全部都是契約,因為人之外沒有更大的東西可以加什麼在人的頭上。而盟約只存在於天主和人的關係中。婚姻看似個人自由的選擇,但實際上是在獨身和結婚之間選擇個盟約關係,應此還是天主加給我們的。天主沒有給我們第三種盟約關係。而身體,往往被用來代表這種不可分離的,不由自主的關係。

2.基督徒的婚姻是天主所設立的永恆關係。天主所設立的,人不能改變。
聖經根據:瑪196 格前74
因為這盟約的不可改變的性質,當然在人就是永恆的。

3.基督徒的婚姻是聖事(Sacrament
聖經根據:格前61617 52233
這是天主教的教導。前面已說過婚姻是盟約關係,還有更大,更全面的盟約關係,就是天主的創造,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則是最終恢復天主的創造的進行式。聖經裡以婚姻觀係代表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多到不能推諉,因此天主教相信婚姻關係是一個聖事。做為聖事,婚姻就成為我們與天主的關係的見證,也是天主賜下的屬天的糧食,讓我們靈得飽足,生命得成長。

4.性只能存在在基督徒婚姻之內。出了婚姻的範圍就是犯姦淫。格前712789

從以上基督徒婚姻的本質意義上,就不難解釋基督徒的婚姻觀。

為什麼不能離婚?為什麼該從一而終?應該這麼說比較準確:如果是天主所設立的婚姻,人離得了嗎?“離婚”這個詞可以說只限定在世俗的婚姻關係。這要分兩方面講。如果我的婚姻只是世俗的婚姻,則離婚與否都不牽涉到玷污天主的婚姻聖事,而要判斷離婚這件事是不是對的,是按公平或公義的原則。這是為什麼保祿說,如果對方不要分開,就不要分開,但如果對方執意要分開,就分開(格前71216)。換句話說,要在“契約”上無愧,沒有虧負對方。但是如果我的婚姻是天主經由教會所設立的,那就不再是契約,而是永恆的盟約,不是我可以分開的了。即便我辦了離婚手續,那只是世俗的婚姻結束了,天主的婚姻關係仍然存在。夫妻結為一體不是隨便說說的。這是個什麼狀態呢?這就好像硬把一個身體剖成兩半。這也是為什麼離婚後再結婚算是犯姦淫,因為我還在婚姻關係之內。這就好像讓左手和另一個人綁在一起,而右手又和另一個人綁在一起。而這個身體,是聖事,代表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這樣的把婚姻關係這個身體剖開,就好像劈開耶穌的身體。我們和天主的關係是什麼光景呢?這是為什麼離婚的人是不能領聖體,除非他悔改而且恢復關係。

為什麼不能有婚外性行為?為什麼不能同居?先試婚避免誤入歧途有什麼不對?這就牽涉到基督徒的性觀念。其實很簡單,性是婚姻關係豐富內涵的一個元素。只有在婚姻關係裡,性才帶來生命的豐滿,才光榮天主。把婚姻聖事的一件神聖的元素抽離出來隨便把玩,就是婚外性行為的實際光景。同居也好,試婚也好,一夜情也好,都是處在同一個光景裡。如果婚姻聖事是基督與教會的關係的見證,婚前性行為就是褻瀆了這個關係。我們可以想像一下,把祭壇上的聖杯拿來當作請客用的雞尾酒杯(絕對酷!),那是什麼光景。

有沒有一種感覺?基督教可真是作繭自縛了!這麼食古不化的禁忌,完全脫離現實,而且還違反自然!很好,我們要觸到信仰的核心了。是的,神性(Divine)本來就不是自然(nature)。的確,基督教這一套,不信的看起來保證是荒謬到底。所以耶穌說:“這話不是人人所能領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才能領悟。因為有些閹人,從母胎生來就是這樣;有些閹人,是被人閹的;有些閹人,卻是為了天國,而自閹的。能領悟的,就領悟罷!”。這句話裡有非常深刻的真理,涉及兩條完全不同的道路,有時很靠近,有時離得很遠,非常容易混淆。

我們知道人類是處於一個墮落的狀態。但即便在這墮落的狀態,人類憑著天主給的恩典,按自己的邏輯,所發展出來的東西很多在外表上與天主的屬天(divine)恩賜所設立的東西很雷同。例如,人類社會也發展出與基督教很類似的貞操觀念。但這兩種貞操觀念,看起來一樣,背後的動機和道理完全不同,甚至完全相斥!人類社會的貞操觀念,是社會秩序的考量,甚至是生存的考量,是在解決問題。如果問題的性質變了,解決方案當然跟著變。所不變的是,人永遠是最終的裁判。因此,“啟蒙”的人類社會,看到貞操觀念所要解決的問題不再存在,當然就判定貞操不需要存在。這叫“與時俱進”。婚姻觀也是一樣。現代社會中婚姻所發揮的角色已經不一樣了,當然婚姻觀也就不一樣。所以我們會看到,過去的世俗傳統和基督教接近,現在世俗傳統在“更新”(或“瓦解”,看你站在什麼角度),而基督教沒變,就讓基督教看起來特別固步自封。主流的世俗思想就是以“自然”為出發點,所以獨身好可憐,好違反自然。壓抑性需求也當然是違反“自然”。試婚是再實事求是不過的了,可以避免個性不合而離婚。基督教從不否定自然的本能,但相信本能有榮耀天主和不榮耀天主的使用方式。基督教也講事實求是,只是對“實事”的認識不同,基督徒的實事(reality)是一種對真理的認知狀態,也是一種和天主的盟約關係,能不受本能的轄制,能自由的發揮本能光榮天主是真自由,這須要天主的恩典。“凡事我都可行,但不全有益;凡事我都可行,但我卻不受任何事物的管制。“(格前612

其實這中間有個誤區。因為世俗傳統過去與基督教接近,我們就誤以為過去的世俗傳統是對的,而現在越來越錯。其實這個理解沒有抓到基督教的精髓。世俗的軌道和屬天的軌道,從來就沒有交會過,頂多是曾經共用一條隧道而已。就好像選擇獨身,有不得已的(天生,後天),但也有出自光榮天主的意願的。二者都是行獨身之實,但完全不同。世俗的婚姻和天主的婚姻的天壤之別,也是如此。

而這種分別,真的就是“能領悟的,就領悟罷!”。不論在婚姻中,或在獨身中,對基督徒都是一生的負擔。但基督徒因為這份能領悟的恩賜,讓我們不但沒有哀怨,反而有自由能發揮天性在榮耀天主的地方。世俗的傳統禮教,雖滿足了社會需要,在個人則經常是損失,並不圓滿,因為沒有這份屬天的恩賜。現今基督徒被理解成傳統價值的捍衛者,真是誤會了。基督徒是屬天價值的見證者,屬天價值則是恆常,而且新鮮的。

Tuesday, March 6, 2012

身在世界,又不沾染世俗


介紹大家一本書:

The Lord by Romano Guardini1885~1968)。作者是天主教的神父。

這是在講耶穌的書,是以默想的方式,而不是神學討論。我個人受益非常多。我想節錄其中一段,是標題為“Attachment and Detachment”的文章中的一部分。說到路加福音中那個聰明的管家(16:1~9),他寫道:

The parable is not obvious. The clue to its meaning lies in the words “mammon of wickedness.”Mammon is the Phoenician god of wealth; his name also means property. But why “of wickedness”? All wealth is wicked, “base wealth.” All degrees of prosperity, which we regard so highly, are included in the sweeping judgement. Nor is Jesus differentiating between the honest fruit of hard labor and wealth accumulated effortlessly. He is not encouraging proficiency and integrity; is not suggesting a more just distribution of material goods. He is saying: No one really owns anything. Neither one dollor nor a million, neither one acre nor a hundred. Jesus’ words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 ethics of work or the economic order of things. Rather they suggest other remarks of his: for example from the parable of the importunate friend. “Therefore, if you, evil as you are, know how to give good gifts to your children, how much more will your heavenly Father give the Good Spirit to those who ask him!”(Luke 11:13). Here again the Lord does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good people and bad--- all are bad; all, without exception, fall under the universal judgement. In the same sense we are all “base” owners. the baseness lies in the root of property itself, Sin has destroyed the possibility of natural ownership without fetters upon the owner or injustice to others. In the sight of God even the most innocent ownership is unjust. What Jesus is driving at is neither sociological nor economic. His words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secular morality; they simply state what sin has done: destroyed paradise. In paradise property of the one would not have been to the exclusion of others. Just how this could have been is beyond human understanding. We can only surmise it when we meet someone who in the love of Christ has really become selfless. In him the kingdom of God actually begins to take form, and paradise is not only regained, but regranted on a higher level.

Jesus then, is referring to things of faith, pointing to an existence in grace and the Holy Spirit long since lost through sin. Ever since, all human doing and owning is in itself “unjust,” a state which cannot be essentially changed by economic or social reforms. It can only be raised in its entirety to the plane of faith, there to undergo conversion and salvation.

這是我所看到最好的對聰明的管家比喻的解釋。這個比喻以人的正義觀念很難接受。但當我們觸及罪的本質,和罪的因果循環,或骨牌效應在人類社會的運作結果,就沒有任何完全潔淨的東西了。以錢財(我認為可以擴大到所有的特權)為例,所有的錢財都是不義的,沒有任何人的擁有可以說是義的。因為整個系統都已經是不義的。因此,神的道無關乎社會正義,而關乎一個人真正開始理解這個所謂的正義背後的不義,而看到神的救贖是在另外一個層次。

這篇文章的標題是“Attachment and Detachment” 真是傳神。我們身在世界,受世界的哺育,但又不能沾染世俗。我們很容易搞混。當我們談公共政策時,要知道這整個系統都是不義的,而天主的兒女的使命也不是吧它弄成義的。我們沒有這個能力,因為我們本身也是問題的一部分。我們是在世俗的層次談。只是一些政策的精神比較趨近基督精神,我們可以欣賞。

資本主義社會解決分配不均的方式,是發展經濟,而過程中允許一部分人暴富,只要整個餅變大就好。何況,衣食足而知榮辱,這些富人,在基本需要滿足了,就會追求更高層次的需要,或透過直接的慈善捐輸,或透過心靈消費為社會創造精緻文化,或透過稅收,最後是全體社會受益。這是一種“我好了,大家都好”的雙贏設計。可是這種以利己為前提的制度不可能與天主的道相容。這個世界最受推崇的民主和人權觀念,都是建築在所謂的”entitlement”的概念。例如,人有與生俱來的這樣那樣的權利,如居住,擁有私人財產,自由。。。等等。這些各式各樣的擁有,以及為保障它而形成的制度,在天主看來,沒有義的。至於馬斯洛(Maslow)的需要層級,身體,安全,社會,自尊,自我實現,由低到高,前者滿足了後者就出現,正可以說明人的肉體慾望的無止境。人很多的精神需求說穿了都是肉體的慾望的衍生。包括所謂的自我實現。這些慾望,無論在哪一個層次,都有可能成為一個人的必須,而不是“奢侈”。當一個慾望成為必須的時候,他就會覺得他擁有滿足那個慾望的工具是天經地義的(entitlement),而無法忍受失去這個工具 。最近華人圈子積極爭取讓法院判決,以強制力禁止名牌大學錄取學生出現華裔學業錄取標準較高的現像。很多家長就流露出基本人權被剝奪的悲壯情緒。滿足他們小孩進名校的需要已經成為一種必須,在他們來講是不容妥協的,即便校方的錄取或許基於全人考量(holistic),或許基於照顧弱勢,讓困難學生有機會上大學,在他們來講都不足以合理化對他們小孩子進名校機會的剝奪。他們憤憤不平。所以作者才說,沒有擁有是不監禁(fetter)我們的。基督徒不沾染世俗的一大考驗就是能夠分辨看似很高尚的理想,背後可能的肉體本質。

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319


這句話非常重,我們都以為是講很壞的人。其實,是講我自己。肚腹,包括高級肉體的所謂的自我實現。


天主的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反而是從無我開始。無我的人,不會熱衷我好了,你也好的邏輯,而是我只要你好的邏輯。這世界上有這樣的事,也有這樣的人,但不在體制之內。因為體制本身是不義的,也更不是主流,但如果你看到了,你是最幸福的人。『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這著名的詩句不知道被多少人誤會。所謂一無所缺,不是在說天主有求必應,而是I shall not want,意思有自由不受需要的轄制。這種觀念,在世俗來看,是阿Q心態,更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毒藥,在天主的兒女卻是水草豐富的福地。

基督教是入世的,但又是超越世俗的。如何分辨?平衡點在哪裡,是我們一輩子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