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中要不遠征,就無處可去。連逛逛商店都被人潮倒足胃口。只好日伏夜出,看幾場電影打發時間。電影工業也看準這一點,大片紛紛出籠,這也就產銷盡歡了。
不是影評,沒有深入知識做後盾,只是記錄下自己的感受,做為日後回味之用。
【Flight】
期望不高,所以超過期望。發胖的黑帥哥Danzel Washington演一個酒鬼飛行員,遇到機件故障,卻在酒意中讓飛機倒飛,最後迫降成功,只死了六個人。故事在事後的責任調查。這老哥了得,十個飛行員通過飛行記錄器重現的失事狀況,在模擬機裡通通墜毀,能迫降成功簡直是神才能做到。因此,他成了救命英雄。問題是,機上發現了這老哥偷帶進去的酒瓶子,在只有飛航人員能及的區域。我是不懂這個道理,但故事告訴我,儘管所有客觀證據都肯定是機件故障,如果發現他醉酒,那事情可大條了。身敗名裂,還要做牢。
可這老哥是真酒鬼,連這麼大的狀況也無法暫時戒掉酒,小心應付聽證調查過程,害得旁邊幫他的人焦頭爛額。直到最後一關,在最終的聽證會上,眼看要化險為夷,旁觀的仰慕者都等著要為他慶祝了,他突然翻供,坦承自己酗酒的事實。為什麼突然翻供?可能是最後一根稻草,審理者要他評價另一個唯一有可能帶那只酒瓶上去,也曾有酗酒記錄的同事,有多可能是酒瓶的主人。大概良心發現了,不該為了自己脫罪就嫁禍他人,他就認罪了。
其實這認罪有點突兀,且放下不表。總的來講Danzel Washington真的讓你感受到酒癮的可怕,令人毛骨聳然。這麼大的事,下了大決心的他,沒有辦法暫時不喝酒。單單這一幕就值回票價。最後聽證的前晚,在旅館中,幫他的律師還雇了保鑣看守在房門口,房間小冰箱的酒都被刻意換成汽水。首先鬼使神差的讓他不自主地手摸到小冰箱打開探探,好像要這樣才能令自己死心似的。好,沒有,該死心了。睡吧!輾轉難眠,忽然聽到輕輕的敲門聲,應門,除了保鑣沒別人啊!回床上又聽到敲門聲,再應門,還是沒有啊!他有點緊張了,起身尋找聲音來源,原來通往隔壁房間的門(美國旅館的特色)沒關好,窗子吹進來的風讓門作響。於是他開了門,進去關上窗,回來自己房間前冷不防瞥了小冰箱一眼,接下的災難就不必贅述了。
蠻喜歡結尾主角坦承酗酒的一句話:“我再也不要再裝下去了!”。人要不裝下去,就是救贖的開始。主角坦承後被判刑的理由也挺有意思的:背棄了公眾的託付。
話說回來,究竟是好萊塢出品,聳動光怪的情節都是為了票房,我是第一次學到緊急醒酒可以用毒品。是不是爛醉反而能為平日所不能,成就了英雄事蹟?藝術是非道德的嗎?扯不完了。
【Life of PI】
又要得罪李安的粉絲了。
李安當然是有兩把刷子,不然怎麼會有如此名聲?他的人品似乎也很不錯。看過他一篇自述,如何在妻子的鼓勵下沒有放棄走艱苦的導演之路,非常感動。勵志的自傳沒有幾個好的,他這篇是例外,值得推薦給年輕人讀。
但這片子只能肯定李安是成功的好萊塢導演,而不要期望太多別的。我是覺得李安早期的作品,如飲食男女,是他藝術的高峰。接下來只是技術的增長和票房的成功而已。斷背山,色戒的成功,是因為他對市場品味的精確掌握,才炒得出一盤好吃的菜,讓人吃得齒頰留香,但他自己的觀點卻是隱藏起來。而飲食男女卻是有他自己的聲音在裡面。我認為不朽的作品一定反映作者的聲音,這是”家“與”匠“的分際。
比起詮釋張愛玲的色戒原味盡失,李安這回卻是成功而忠實地反映了原著的精神。 不簡單啊!這本書被認為是不可能拍成電影的,而李安卻做到了,而且拍得觀賞價值很高,是視覺的饗宴,了不起。
但也僅僅如此了。不怪李安,因為他只是反映原著。我認為這原著僅僅是暢銷書的水平,想像力豐富的故事,引人入勝,還包裝了一些宗教意念進去,滿足觀眾的精神生活需要。但要真從裡面悟出一點哲理,它就像一團棉花糖,繞啊繞的,最後你發現是空的。叫好的人說這故事留給觀眾無限多種想像空間,這是它成功之處。例如,在哪一版故事是真實的這件事上,就帶出好多不同的觀點。但說實在的,我還沒有看到任何一個觀點不是一廂情願,一戳就破。孩子和老虎的關係,更是如此,各種心理分析都出籠。例如,或曰那老虎就像徵主角內心的獸性或什麼的,請問怎麼解釋作者說若非這虎的刺激,他熬不過去的?
宗教的包裝,也是在投觀眾所好。看似兼容並蓄,主角同時虔信印度,基督,伊斯蘭教,但如果沒有在劇情中有令人折服的發展,能讓你提到一個高度,見到宗教本質的普世性,這種兼容並蓄只是一種看來有趣的無知和恣意,沒有任何意義。
總之,當作者刻意隱藏自己,佈一個局來讓你自由創作,就要有心理準備,遊戲為之,不必當真。本就無意文以載道,何須硬安個道上去?
另一個題外話是,這部電影的拍攝和動畫製作大多在台灣。李安說台灣能找到所有他需要的技術,而又沒有好萊塢的積習,政府民間又有求必應底支持,讓他有自由做出理想中的效果。我第一個反應是為台灣高興,但仔細想想,蠻悲哀的。台灣似乎總是扮演沒有身份,沒有面貌的角色。空有資材技術人才,卻是楚才晉用。
【Lincoln】
飾演林肯的Daniel Day-Lewis把導演Steven Spielberg帶到他自己達不到的境界!
怎麼說呢?Daniel Day-Lewis所刻畫的林肯,就是林肯!看過”我的左腳“,就知道這位演員的功力。如果是Steven Spielberg帶著Daniel演,絕不會是這個樣子,可能要濫情的多。可Daniel的忠實刻劃,卻讓人內心升起真實強烈的感情來,導演其它部分的發揮,也都受到了節制,結果是一部傳世之作!
為達目的,可不可以耍手段?為了人權得到伸張,可不可以犧牲無辜的生命?整個故事就環繞在一個重要的決定上,關乎十三修正案的通過。那時南方已經被打得很慘,派遣特使求和,但如果這個時候接受議和,全國統一的話,南方諸州就要參與投票,那十三修正案(具體規範解放黑奴對州的強制力)就絕對通不過。於是,林肯力排眾議,寧願讓戰爭繼續打下去,犧牲更多無辜的人。片中也不隱諱的描寫林肯授意手下威逼利誘拉攏一些游離票的做法,顯然林肯不像不沾鍋小馬哥那麼“乾淨”。
有趣的是現場觀眾的反應。我看的那一場在結束時觀眾齊聲鼓掌,而另一個觀眾說他看的那一場,結束時一片靜默,沒有人離開座位,大家都陷入沉思中。可以看出美國人對林肯的熱愛,和對自己國家的立國精神的自豪。
大家都說林肯有智慧,我認為那是屬地的智慧。屬天的智慧卻比較像婦人之仁。能不打仗,為什麼要多犧牲人命?你憑什麼認為十三修正案的通過代表更高的正義?你憑什麼論斷在那個時空條件下廢棄奴隸制度一定為黑奴帶來解放?你是上帝嗎?
【Les Miserables】
雨果是泛泛的小說家,卻是卓越而博學的詩人。這是看完此片的感受。情緒就像美食,沒有嚐過就不知所云,而詩,則是情緒的廚房。這部電影,是一首好詩。
我小說原著沒讀過,只在小時候讀過東方少年文庫的兒童版本。但從那次的印像和幾次電影的經驗,大概可以肯定雨果刻畫人物沒有達到一流小說的檔次。所有人物充其量只是一個典型,非常簡單而可以預測。主角本來就是個倒了楣的好人,被神父感動了變成了完人。那警探是個偏執狂,最後自殺的原因是一種莫名其妙的內在衝突,說是在自己的職守(將主角繩之以法)和人道之間落入兩難。常人在這種情況下會自動合理化,因此這個人物,只能說是理論上存在的特例。其他角色就更扁平化了。
比較突出的是情節,也是這本書的主旨--控訴社會的不公和底層的悲慘。但這部電影(或其所根據的歌舞劇)的重點並不在此,反而是在營造一個大浪漫。悲慘的部分匆匆帶過,而共和國黨(Republicanist)的流血革命是以一種嘉年華似的氣氛表現的,大概也是因為歌唱的關係吧。巷戰僵持之中暢飲的葡萄酒,與事後一排排屍體邊的血泊相映成趣。單戀的女子為愛人(主角義女的情人)犧牲的壯烈,與革命烈士的熱情交融在一起。把酒高歌吧!不論是什麼理想,不必深究!這激情綻放的煙火,才是人生!死而後已!唱吧!喝吧!燃燒生命吧!
我發現自己的情緒被帶動,也想引亢高歌!雖在現實上距離遙遠,似乎此時此刻,我加入了他們。
至於主角的救贖,太過於“標準答案”,就好像我最怕的見證會一樣。就擱在一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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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Delete為何怕見證會呢?
ReplyDelete我也看了Flight, 覺得裡面還有一個訊息是:人無法真實面對自己,就活在謊言的牢籠中,內心的交戰使得必須靠外物來麻痺自己; 而一旦面對自己的問題,雖然得付出相當大的代價,比如信譽掃地,但心裡反而從束縛中重得自由。 在電影裡這肉身的不自由, 反而換得自由,以一種對比的方式表達, 我覺得蠻好的。而這樣的勇氣, 卻也贏得別人的敬重, 關係的修復。
為什麼怕見證會,答案在另一篇文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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