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7, 2011

愛的『真諦』

還記得很小就聽人唱過這首歌,總覺得歌詞很美,曲調很好聽。一直到近幾年來接觸聖經,才曉得內容就是著名的『愛的詩篇』,也就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四到八節。



這段經文真如一串真珠,讓人讚嘆。我曾經花很多力氣研讀各家註釋,想要一窺堂奧,更想要好好身體力行。幾年下來,發現還是不懂,而更洩氣的是,原本行不出來的,還是行不太出來。現在想要來談一談,不是有什麼重大的突破了,或者有什麼長進了。而是“遠觀”這段經文,在它的門外打轉,來推敲一下我究竟應該從什麼角度,抱什麼心態,用什麼方法,才能有可能摸到這段經文的一點點皮毛,如果有幸得到一些不成熟的結論,看看有沒有廣泛應用的價值。



我要先承認,我就像那法利賽人一樣,談的道理,自己做不到。其實這個承認本身都是多餘的。又有誰不知道我做不到呢?我只是太軟弱了,禁不起自己被誤會為連這一點點的自知之明都沒有。



言歸正傳,我發現長久以來我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想照著這段經文的每一條來做。這樣做有兩個結果,一個就是,非常有挫折感。就說『愛是不嫉妒』吧,我這個人的嫉妒心很強。只要是自己在乎的事,看到別人好沒有心裡不酸的。以前還就不假辭色,不高興就寫在臉上,現在可好,愛是不嫉妒嘛!就拼命強顏歡笑,還要特意表現出為別人高興的樣子。其實恨不得趕快離開現場,或至少抓一些別的東西讓自己覺得別的地方比他強。碰到那種各方面都比我強的,最好老死不相往來。結果是不但沒有愛的喜悅,反而心裡更是苦毒。沒用嘛!不嫉妒這種事不是照著做就成的。最後我終於做出明智的決定,放棄!另一個結果是,心裡老犯嘀咕。比如說,我看有人天生就『不輕易發怒』啊,但是這個人許多地方都讓我覺得和愛夠不上邊。我自己也天生就具備幾條優勢,例如,『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啦,『不計算人的惡』啦等等,但我怎麼就不覺得這些讓我懂得去『愛』啊!還有那種我根本就懷疑該不該這樣做的,例如『凡事相信』,顯然和『只喜愛真理』矛盾嘛!我當然看過許多有學問的人都解釋,說『凡事相信』實際上指的是如何如何,所以沒有矛盾。問題是誰說了算呢?



這就好像匆促上陣,被殺得七零八落,還不知道敵人在哪裡,只好敗下陣來,再也不敢輕敵,開始好好打探軍情,再擬定戰略。我現在就在嘗試做這件事。只是嘗試喔!走到哪算哪。。。



痛定思痛,首先可以確定的是,這些“條文“是照著行行不出來的。那保羅寫它幹嘛?可不可以這麼看?哥林多前書主要是責備哥林多教會種種的不是,尤其是追求恩賜到了本末倒置的程度。這才有十三章一到三節『。。。若沒有愛,我就。。。』的強烈對比。這就好像在說,愛是最高的原則,而你們的表現實在是不像有愛。真正的愛表現出來是這樣的─『愛是恆久忍耐。。。』。換句話說,會不會是當保羅說『愛是恆久忍耐』,就表示哥林多人沒有恆久忍耐;說『不自誇,不張揚』,就表示哥林多人自誇又張揚。。。等等?



如果僥倖被我猜中是這個意思,我們可不可以進一步說,這所謂的愛的『真諦』,不如說是一些愛的外在表現,或是一些可以觀察得到的特徵?換句話說,這些屬性是愛的『結果』,而不是愛的『根源』,也不是愛的『定義』。如果我又僥倖猜對了,是不是表示愛另有根源和定義?



談到愛的定義,我不敢妄下結論,但可以分享一些觀察。我可不可以先問一個問題?愛是感情,意志,還是行動?有人說都是,有人說只是其中某一個,莫衷一是。主張愛不是基於感情的,說喜歡不代表愛。這也對,但憐憫,同情是不是一種感情?有人說愛是一種意志,因為不然怎麼可能去愛仇敵呢?如果你說愛是行動,請問愛這個行動是不是非得有受詞?而且,如果愛是行動,這段經文裡的十五條裡,為什麼沒有任何一條是非得有受詞的動詞?更有趣的是,絕大多數都是以『不』開頭的,所以與其說愛是要做一些事,不如說愛更像是不做一些事。還有,愛的反面是恨嗎?如果是的話,經由了解恨,不就了解愛了嗎?想了解恨嗎?一樣是一團霧水。神說他愛以薩,恨以掃,祂還不是照顧以掃到底?我們可以這樣繞得沒完沒了,結果只能證明愛實在是很難定義。好像只要一定義,立即少了些什麼。



好,猜謎到現在,我暫時得出這些『假設』:這段經文是無法照著行的,愛另有根源和定義,愛的定義很難捉摸。那愛的根源呢?如果有的話,這根源該有什麼樣的條件或性質呢?首先,我希望它有包含一切的廣泛性,換句話說,就是有絕對的超越性。再者,我希望這根源是我們可以追求的,而不是像這段經文雖然美極了卻令人洩氣。第三點,我希望這根源是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只要具備了它,無需要有任何其他條件,就會結出這段經文所列的這些愛的『果子』。更確切的說,具有愛的根源的人,根本不需要有這些『果子』的念頭,就自然流露出來。例如,愛是不嫉妒,他就是不會感到嫉妒,所以不必像我一樣那麼辛苦,要壓抑內心的嫉妒; 愛是不自誇,他根本就沒想到自己,當然也就沒有自誇的動機。也因此他也不會需要去想凡事相信到底是什麼意思。



如果有這樣的根源,你要不要?我要!這就是基督信仰的奧秘,因為神就是愛。祂的創造本身就是愛。不過這樣說太玄了,所以有基督耶穌。這根源肯定在祂裡面,而且是我們能懂的。我省略一大段過程,直接分享自己歸納的一點點不成熟的結論。好像這根源和基督身上最顯著的三件事有關:捨己,謙卑,和憐憫。而我們是如何從基督那裡得到這個根源呢?與其說是直接效法基督(很不可能,因為耶穌是神),不如說是接近祂,吃祂,喝祂的過程中,就慢慢靠近。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奧秘。要說得清楚就不需要神了。



後記:這小小的習作讓我體會到,聖經中有許多經文的存在不是叫我『單純接受』,而是領我超越,升高。急著將字句應用出來反而沒好處。

6 comments:

  1. 永恕,我知道我不是有權力討論這文章的人,但是你在討論一篇我心中極珍愛的一篇詩篇,是陪我度過苦澀青春期的錨.容我與你交流一下.不合意,請務必原諒.
    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你的名字,就是"愛"的極至表現?有感情有意志也有行動.我其實一直對你的名字很感興趣,尤其是你父母在為你起名的當下在想什麼,忍不住有所好奇.是有一段故事嗎?還是期許?很喜歡你父母為你取的名字.簡直就是絕筆!!我喜歡這詩篇,是因為他觸摸我的心,安撫我的心,教導我,砥礪我,帶領我,給我平安與喜樂.真的需要這麼理性的從歷史,從經文去剖析他嗎?難道他不能用他自己的光熱與生命來觸動我們的生命嗎?不需要講理,只要感動.也許,你是極理性的人,我卻是從感性切入生命的人,我讚嘆你可以從那麼多角度深入的剖析事理, 但也不解在某些時刻,為什麼你不能放輕鬆的讓愛,平安和喜樂輕輕的流過你心頭把所有的憂慮為你滌淨呢?Just a thought to shar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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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e opposite of love is not hate, it's indifference..." Elie Wie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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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unjing,

    Sorry that I did not give these verses the due coverage on the "soft" or "intuitive" side. I can understand how it feels to see the dearest object on the bottom your heart is put under surgical scrutiny. I should have add some more soft tone so that readers like you won't feel uncomfortable. Actually I share your feeling towards these verses. Thanks a lot for your precious reminder!

    As to my name, actually the first verse "love is patient" is said to mean "long suffering", which is close to the meaning of unwavering forgiveness. I take my name conversely, that I need the forgiveness all the time, which is true, and you know what? This thought does draw me clear to God, as the first step towards God's love is to be able to see it bestowed on 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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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Catherine,

    As always, your quotation shed light to the discussion! Yes, the opposite of love is indifference!

    God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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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約翰一書三章吧(沒有去翻聖經),說到「神就是愛」,所以,愛不僅僅是情感、意志或行動,更是一種生命。是活出,不是表演或模仿。

    事實上永恕兄多篇文章寫下來,每一篇都顧及軟弱的肢體,這已經是愛。因為有神聖生命的成份,自然就會顧到肢體,這種顧惜,就是愛。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不是另一本新《論語》,在教導我們外面的行為,如是,坊間類似的書籍已太多,為什麼人們還是不知愛、不會愛?因為愛是生命的事,不是行為的事。

    永恕兄結論說得好,喫祂、喝祂,便能靠近祂,實則不僅靠近祂,更是長出祂,神聖生命的成份越多越高,愛的能力也就越深越強。

    小小想法,與永恕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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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Fr.. Hampsch 說,現代的基督徒有一個通病,讀經靈修都像在吃自助餐 (buffet):面對天父的教導,光挑合意的(對胃口的)去錦上添花(享受吃);對於自己聽不順耳做不來的(不喜歡吃的),全部跳過去,當作沒看見,一樣也不放在盤子裡。這是所謂的「自助餐基督徒」- Buffet Christian。

    然而天父為我們所設定的,是一個非得全方位做到才算數的高標準。就像健康飲食,除了不碰垃圾食物,還必需均衡多樣面面俱到,才吃得出健康。天生愛肥肉的要自我克制;天生愛水果的如果不吃蔬菜不算成功…一樣米養百樣人,酸甜苦辣各有所愛,但是從來沒有一個人是天生就飲食標準的,人人都非要朝著正確的目標(非廣告: http://www.choosemyplate.gov/) 去努力不可。

    對於那些說什麼也認為高纖麵包難以下嚥的人,我常開玩笑,那是因為肚子不夠餓,餓個兩三天之後再吃,保證一輩子愛上它。

    對於信仰中一道又一道過不去的“針眼”和“窄門”,聽說,我們可以學習那匹載耶穌進耶路撒冷的小驢子。驢子的本性拗執,如果腳前的路上有任何一點的雜物,它是堅決不往前踏出半步,不論威逼利誘它絕對是停在原地不動的。知道驢子的背上都有一個十字架的紋路嗎?當耶路撒冷的小驢子把耶穌(十字架)扛在背上時,它可以超越自己的本性,任由大批群眾把外衣和樹枝撒在它腳前的路上,它可以拋開驢子的本性,昂首闊步向前行…

    不都是執拗的百姓(出34:9, stiff-necked people)嗎?要對付我們各自的驢性,果真要早早把耶穌扛在背上,路,才走得下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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