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6, 2011

時間之前捎來的信

這次讀C.S.Lewis"Mere Christianity"的小小讀書會真令人振奮!


我們談到作者縝密的推論,圍繞在一個觀念上,就是他所謂的“law of human nature”,其實就是指一個道德標準。何以這個觀念成為關鍵?是這樣的--


宇宙和人從那兒來的呢?就有唯物主義和有神論兩大派的解釋。唯物主義當然是主張宇宙所有現象或存在(being),連這種道德標準都有物質基礎,只是我們的科學還不夠進步,暫時無法解釋而已。這物質基礎當然是長期的隨機巧合碰撞,再加上演化過程的選擇而產生的。有神論,姑不論什麼神,就是相信有一種具有目的性的力量--先於宇宙存在--所創造出來的。他說,到底那一派有理,科學無法提供解答。但是,有一個訊息帶來了曙光,那就是存在在每一個人心中的道德標準。


他用很斬釘截鐵的語氣說,只有存在在每一個人心中的道德觀念,為這問題提供了解答的鑰匙。而只有人有這個“內線消息”,因為這不是從外面觀察得到的,而是自己反省出來的。那有人就要問啦!這不科學!我有沒辦法看到你心裡想什麼,誰知道這道德標準是不是絕對的。作者就用了一個例子,就好像每一個人都有收到信的經驗。但每一個人都只能開給自己的信,而看不到別人的信。但我們還是可以給自己的信的內容,去了解別人的信。比如,從PG&E來的,你不必看就知道大概是能源賬單,因為你看了自己的那一份。


我省略了作者許多的推論,有興趣的話可以自己看書。我想說的是,作者強調這個道德律是【唯一】證明有神的有力證據。這個說法很大膽,激發了我們的討論。首先,有人就指出來,那神蹟奇事呢?不過想想也對啊!本來超自然現象就不能證明神嘛。那只能證明科學還沒有能力解釋一些現象而已,不表示這些現象不存在啊!大家都覺得通過這個討論真有耳目一新的感覺。難怪耶穌並不是那麼喜歡別人求神蹟,保羅也不鼓勵追求神蹟。神蹟不能證明有神的。就有人開始反省說我們信仰生活實在不必去太依賴神蹟奇事,而知道有更有力的證據,就讓我們多一份依靠來抵擋求神蹟,或被神蹟的消息攪擾的試探。


呼應這個道德律證明神的存在的說法,一位學美術姐妹就提到有人研究自然界,和人體和面部,都可以歸納出一些比例,讓人產生美感經驗。這種比例俗稱黃金比例。這很稀奇,首先,人要有這個產生美感經驗的機制,而萬物有提供了滿足這個美感經驗的條件。你說有沒有神? 我開玩笑說C.S.Lewis如果知道這個例子,一定會寫在他的書裡。其實這和他說的道德律有一點相通之處,就是都得通過人內心的經驗。


這討論就把大家帶到一個美麗的意境,雖然不是C.S.Lewis的本意,但這信件的比喻多麼美。就好像神為了讓祂早就知道會墮落的人有一個線索知道祂的存在,在有時間之前就捎给我們一封信,埋在我們心裡。等待我們去發現祂。而果真這是唯一的線索,這線索就細若游絲一樣,從亙古之前拉到今天的我們。窩心吧!


再想想也蠻有趣的。聖經其實也有提到人可以經由什麼事情知道有神,可是和C.S.Lewis很不一樣。羅馬書就說了:“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換句話說聖經教我們從觀察自然就”一定“知道有神的存在(無可推諉);而C.S.Lewis卻斬釘截鐵地說,非經由人心中的道德律不可。這不是矛盾嗎?聖經如果對,C.S.Lewis就錯。C.S.Lewis如果對,聖經就錯!那到底誰對?


我可不可以小小聲告訴你,我覺得C.S.Lewis比較對?你想想,從受造物來證明神的存在,而且無可推諉,或許在保羅的時代是事實。所以那時的人大概沒有真正的無神論者。但現在可不一樣了。科學已經提供了足夠的事實讓人可以合理的置疑,從萬物未必可以證明神的存在。所以可以理解有一小部分人真正相信物神論。而C.S.Lewis所提出的以內心的道德律來證明,至少在現階段,可以讓人相信,如果硬要說內心的道德律也只是隨機和演化所產生的物質現象,就有點像是在硬抬槓了。


難道聖經錯了嗎?在當時沒錯,在現在,就沒有這麼絕對的說服力了。那C.S.Lewis說的,聖經沒說啊!那些主張聖經無誤的人不是就可以把C.S.Lewis大批一頓了嗎?如果有的話,我想C.S.Lewis大概不會在意的。同樣的,那些主張唯獨聖經的,也可以把他批一頓,說他在聖經以外亂加東西。同樣的,如果有的話,他也不會在意的。


《後記》


我最後一段引起了小小的討論,有人不同意C.S.Lewis和聖經有矛盾,說羅馬書1:19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所以C.S.Lewis所說的由內省自己心中的道德律可以認識神這件事聖經也是這麼說的。我有以下答覆:


1.中文這句經文翻譯錯了。原文不是這個意思。英文(KJV)是這麼翻譯的:“Because that which may be known of God is manifest in them”,根本沒有“顯明在人心裡”的意思,反而是呼應20節,而兩節連成一氣,所說的就是藉由觀察外在的受造物來證明神的存在。


2.不僅如此,聖經這兩節經文語氣非常絕對,以“叫人無可推諉”結尾。你很難不承認聖經的意思就是【單單】憑觀察受造物,【每一個人】都【一定】可以知道有神的存在。如果有人否認,那就是硬拗。相對於聖經的絕對,C.S.Lewis也同樣的絕對。他說,除非靠內省心中的道德律,人沒有辦法【確知】有神存在。因此,二者在什麼是保證可以知道有神存在的途徑上,至少在字意上絕對相左。


3.誠然,聖經當然有提到良心是神所擺在所有人心中的東西。羅馬書第二章就有提到。但請注意這裡不是討論聖經有沒有說良心的存在,而是討論聖經有沒有說唯有靠反省這個良心,人才能【確知】有神的存在。答案是沒有,聖經反而說只要藉著觀察受造物就可以“無可推諉”地知道神的存在。


4.誠然,C.S.Lewis在精意上並沒有違背聖經。如果有人繞了一大圈只是要辨明這一點,也大可不必,因我為這恰恰就證明我所主張的,憑字意來了解聖經是容易產生謬誤的。

為什麼我要用這個例子來指出主張聖經字意(literal)無誤的錯誤。因為這又是另一個令人不安的捆綁。舉例來說,你知道很多保守的基督徒為了進化論的猖獗的事很受攪擾。其實退一萬步說,就算進化論是事實,都不必大驚小怪。如果我們認識神的根據根本不是像聖經講的,靠觀察受造物,而是像C.S.Lewisl說的,透過內省自己裡面的道德標準,就不因著科學的進步而感覺信仰的根基瓦解了。偏偏一班人神經過敏,覺得非要在科學方法上和進化論對著幹,結果是成為學術界的笑柄。我在”自由的藝術,人生的科學“中也有提到一個他們如何鬧笑話的例子。其實這些都是不太好的見證。

Sunday, April 24, 2011

洗入一個身體

就在復活節主日,我要受洗成為天主教的基督徒了。



按我自己的意思,沒有想到要受洗,因為我五年前就在基督教受洗過了。但在天主教彌撒領聖體時有教友提醒說我沒有經過Convert(不知中文怎麼說)的過程,不宜領聖體。於是我就和神父商量,結果發現我原來受洗的教會不屬於天主教所認可的宗派,所以必須Convert,但我又不是很記得當初受洗的儀式,神父也就沒有辦法判斷原來的洗,是不是有效。既然如此,就乾脆決定重新受洗,一方面確保我完整的接受天主的聖事,一方面表達慎重之意。



這篇短文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如果碰上有人問為什麼我要“改信”天主教,我可以請他讀這篇文章,就不必因語焉不詳而平添誤會了。文中或許會透露自己主觀上對天主教的認同(否則就不會受洗了嘛!),那也只是我的主觀立場,只對我個人特殊的,主觀的條件有意義。我沒有意思要為自己的立場做辯護,也更沒有意思要說服任何人改變他自己的立場。



《從黑白到彩色》



我已在【從感官到實際—從電影“送行者”談起】一文提到,自己發現感官經驗在屬靈生命的重要性。在此不必贅述。基督教有很多動人的歌曲,幫助我寄情於救主耶穌。同樣的道理,天主教教堂的聖像和器物,個種禮儀所再現的天堂景象,就如同讓我由黑白的世界進入彩色一樣。



感官經驗,要在基督的靈的帶領之下,也就是和神的話水乳交融,才能把人帶到神面前。天主教的彌撒中的禱告和聖言禮儀(Liturgy of Words),在我心中構築了和神相遇的聖殿。這種經驗,或許許多基督徒都有。在基督教聚會裡的敬拜讚美,應該有同樣的功能。但坦白講,我個人就是沒有辦法在基督教的敬拜讚美中進入內心的聖殿。我只能說是自己的主觀,我總覺得血氣的味道太強,讓我不安。你如果沒這個問題,就不必在意我。



《從平面到立體》



改教後的基督教視教會傳統和使徒繼承的教導權柄為異端,棄之不顧。我發現真像是連同洗澡水把嬰兒也倒掉了。聖經,傳統,和教導權柄是基督耶穌所設立的三大支柱,而教會在這三大支柱上,就如同三度空間座標一般,才能成為立體的教會實際。傳統和教導權柄對我有非常切身的屬靈意義。傳統在下一段詳述,教導權柄對我來說是安息的來源。我從初信以來,幾年中不知花了多少時間苦讀,為的就是靠自己的力量建立一個系統神學,是自己可以依賴的。絕大多數人不會有我這樣的麻煩,何必自尋煩惱?何必這麼自大?信靠教會的牧師和教師的教導不就成了?但我不是沒有這樣做啊?但就是不能不想像自己就像台灣人形容女人像油麻菜籽一樣,嫁到那裡就像飄落在什麼土地一樣,要認命。我也沒有這麼大的信心,相信聖靈會帶領我遇到正確的教導(那些被錯誤的教導包圍的信徒,為什麼沒有聖靈帶領呢?)。天主教的使徒繼承教導權柄讓我進入安息。再也不必徬徨歧路。看了天主教教理(Catechism)才發現自己東拼西湊建構的神學簡直就是一間連門都沒有的茅屋。我現在終於可以安心放下教義,把精力放在過去沒有花心力的靈修生活上。



《從一口井到一條河》



基督教反對傳統,其實本身也離不開傳統。其實傳統就是教會歷史上所留下的教導或是屬靈偉人的生命見證。這是多麼巨大的寶庫!有一些事不太懂,有一些經文不知道怎麼應用,有一些問題不知道怎麼應對。以前,只能看當代的人,身邊的人。現在,歷代的兄弟姐妹都是我的老師,朋友。很多疑惑就很容易解決,而各色人等的屬靈經驗,總是可以讓我找著接近自己的狀況的,就很得安慰和激勵。



不僅如此,教會的傳統最重要的功能是讓我確確實實的感受到教會是一棵活著的千年老樹,又是一條從使徒開始源遠流長的歷史長河。這棵樹還在吸收今天的空氣,繼續開花結果。教宗不斷地針對當代的問題做出聖經的解釋,就是老樹不斷地發新枝。



《從抽象到實際》



我所去的基督教會主日單張上印著使徒信經。“我信聖徒相通,我信大而公的教會”。這不是和天主教一樣嗎?但是在天主教這兩點才具有實質而完整的意義。所謂聖徒相通,不僅僅是和教會弟兄的團契,更是與歷代諸聖的交通,也包括為亡靈禱告。我能為Candy導告,或要她在神面前為我們全家代禱,是多大的安慰!所謂大而公的教會,其實就是“catholic church”的意思。Catholic 也就是universal的意思。天主教是唯一又真又活的普世教會,而不是一個抽象概念而已。每想到全球的天主教徒在同一個主日都在思想同樣的聖經章節,為同樣的禱告異象同聲代求,還能不感到聖靈所賜下的合一嗎?



《謙卑需要環境》



我的本性就是很有自戀狂的那種人。我需要神特別的恩膏,天天提醒我要做最小的。我發現天主教比較沒有這種試探。最顯著的例子,沒有天主教徒選擇去這間教會而不去那間,是衝著這間教會的神父去的。如果不是被父母或習慣強迫,那吸引人去教會的是神自己,或者是神所設立的教會本身。沒有人為了聽誰講道而去教會。換句話說,這個環境似乎比較不會讓人覺得自己很重要。



天主教的儀式中有大量的聖經教導,而反覆最強調的,就是認罪悔改,謙卑,受苦,犧牲,捨己的愛。餵養私慾或成就自我的成功神學在天主教根本沒有生存的養分。我感覺耳根好清淨!



《博愛的自由》



神的愛有多大?不可測。我們的愛有多大?當然越大越好。縱然基督教當然也教導博愛,但總覺得要去愛會綁手綁腳的。比如,要不要愛佛教徒?用什麼方式愛?最起碼的是不要讓他覺得不舒服吧?我發現自己連不讓佛教徒不舒服的自由都沒有。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嗎?舉例說明,甘地會不會下地獄?證嚴法師會不會下地獄?佛教是不是神要消滅的異教,撒旦的營壘?這些問題本身就令當事人不舒服,而我似乎被狹隘的救恩論教導逼得不能不讓別人不舒服。現在我可以從這個捆綁中解放了。天主教對其他宗教的立場非常包容合理。認為是神帶領人接受基督的不同的途徑。而各宗教雖不如基督教正確,它們所代表的人性敬畏神的態度和追求,是神所記念的。而究竟不同宗教的人會不會得救,透過什麼方式經由基督到神面前,只有神知道。

我也沒有不讓未信的人不舒服的自由。你相信嗎?不信主的人是不是要下地獄?我現在可以不必說,不信耶穌的就沒有永生,就沒有得救這種話。我只要說,信耶穌是被祂的愛感動而跟隨祂,並不是因為擔心死後下地獄。至於任何人得不得救,不僅是神完全的主權,更不是一個熱愛基督,渴望見神的信徒所關心的。既不傷人,又符合真理。

不僅愛的自由,發覺別人的愛的自由也得到釋放。我現在不必怕說佛教徒的善行不一定是為了功德,人天然的愛也可能有神性被人視為叛道。我為文談過黑澤明Viktor Frankl, Sergio Leone, 張愛玲 電影“送行者”,電影“King’s Speech,電影“阿瑪迪斯”。他(她)們不見得是基督徒,但都在彰顯神的恩典,見證人性,見證愛。要不是天主教給我這個自由,我寫不出來。



還有一種自由,就是不急於向日子不多的人傳福音的自由。如果你是好基督徒的話怎麼可以見“死”不救呢?臨終的人最後得救的機會,你怎麼可以放過呢?這是多麼沉重的負擔!問題是,這樣傳福音,如果不是當事人主動提出,有什麼意思?我現在不必被這種念頭攪擾了。神的救恩不會機械性地建立在一個臨時抱佛腳的特定的動作上。



《結語》



還是要強調,受洗天主教是我個人的,主觀的,特殊的條件下的特殊選擇。如果有人對自己的現狀不滿意,想要改變,可別說是我讓你改變的。如果有人看了我以上的自述,對我的一些說法不以為然,那請你一定要相信你自己的感覺,不必理會我怎麼想。如果你和我有共鳴,就為我禱告吧!



還有一點,我根本不認為自己是“改信”天主教。我覺得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義關鍵之處沒有兩樣,只是天主教給我機會認識完整的基督教。與其說是改信,還不如說是重新發現。所以我沒有理由離開原來的基督教團契。但有一點真的是我衷心祝願的。我希望那些認為天主教是異端,或者是異教的弟兄姐妹,能至少讀一讀C.S.LewisMere Christianity,真正回到書裡面所謂的門廳。我要熱切為你禱告!因為如果你容不下天主教,正表示你被監禁在一個宗派的“房間”,而不必要的作繭自縛。沒有比這個更可惜的事!詳情請參考【回到門廳—“Mere Christianity by C.S. Lewis

Friday, April 15, 2011

愛是生命的錨—電影【四海兄弟】”Once Upon a Time in America”

如果我被終身監禁,獄卒大發慈悲,准許我看電影,但只能選一部反覆觀看,我大概會選這部電影。導演Sergio Leone以荒野大鏢客聞名,但他野心最大,策劃歷時最久,最偉大(我認為啦)的一部是這個以紐約猶太社區的黑道為背景的史詩鉅片。這部片子因為片商搞烏龍,硬把四個小時的導演版刪減成兩個小時,結果沒人看得懂,票房不佳。現在有機會重新觀看完整的導演版,就心甘情願地成為它的俘虜。

我實在不配以影評的角度談論這部電影。它的可觀之處太多了。我沒有足夠的知識談論它而不把它矮化了。希望我這篇文章沒有壞了你的胃口。一定要親自看,而且準備看不只一遍!它既是壯闊的史詩令人不勝唏噓,又是處處可以駐足觀賞的精緻的花園。每一個元素的每一個細節,都如此的貼切,精巧,又緊扣人心。真是令人目不暇給。它又像是一個童話故事,既寫實又如幻似真。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導演的一顆心,捧到我們面前,令人感覺親切,看完覺得沉甸甸的。

故事的主角小名叫麵條,是從他十四五歲時說起的。他帶著三個小一些的小哥兒們在街頭當小混混,小小過節中巧妙地結識了另一位年齡相仿的主角麥斯,兩人惺惺相惜聯手做起黑道生意。靈動而“志向遠大”的麥斯左右逢源,帶領大夥兒幹了不少票勾當,小有成績,但也因為太過囂張,惹到了地頭蛇,二人就已經被狠打了一頓。足智多謀的麵條想了一個奇招,讓大夥兒賺了一大票,正高興著,不料又撞見地頭蛇。地頭蛇這回要下毒手了。他們當中最小的孩子不幸被一槍斃命,正當地頭蛇搜索下一個躲起來的目標時,麵條拿小刀挺身而出抱住地頭蛇朝他猛刺,警察過來拉他也被刺了幾刀。他就這樣被關進監獄。當他出獄時已是二十七八了。麥斯來迎接他,現在他們的“公司”在麥斯的經營下已頗有成就。他歸隊後當然又更如虎添翼了。但他們二人之間的差異一點一點的浮現。當禁酒令解除時,他們最大的生意,販賣私酒,就消失了,面臨“失業”的危機,麵條想見好就收,麥斯卻野心極大,計劃帶大家搶劫聯邦準備銀行。這可以說是送死的舉動,但麥斯卻一意孤行。麵條在麥斯的女友的建議下,在下一次買賣時向警察告密,把麥斯送進監獄,這樣他就沒有機會進行這個送死的計劃。沒想到麥斯也有行動,但麥斯的計劃是剷除連同他的這幫兄弟,因為他們已經成為他的絆腳石。結果麥斯得逞,只有麵條僥倖脫逃,亡命到別的城市。一晃三十年,流亡的麵條早就金盆洗手,做起小買賣維生了。他一直以為麥斯也和所有兄弟都在那場買賣中死了,因為他有去現場看屍體。但麥斯的屍體被燒得面目全非。有一天他收到一個神秘的帖子邀他來紐約,他這才發現麥斯沒有死,反而改變身份,成為一個政要。麥斯以政要的身份請他赴宴,在密室裡把故事告訴了他,並放一把槍在桌上,說反正他自己走投無路了。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甘脆來還欠他的債他等於奪走了麵條的一切,包括他的女人,請麵條來結束他的生命。麵條不肯,理由是他珍惜過去的友誼,而他也為了不同的理由背叛他,如今總算也釋然了。麵條離開不久,麥斯也就被仇人殺了。

《愛》

麵條其實是本質很好的人,算是蠻仁厚的,心也軟。有好幾段情結說明這一點。例如,他和麥斯一同落水,找不到麥斯就非常著急,慌張地潛水找他,結果發現麥斯早就惡作劇地回到船上。被地頭蛇追殺時,也是他奮不顧身搭救中槍的小兄弟,之後又衝上去解決地頭蛇,一方面出於憤怒,一方面保護已經被地頭蛇發現的另一個同伴。就這樣關了十幾年。他去告密,也是出於保護麥斯和這些兄弟。他真的算是“男怕入錯行“。不像麥斯,他根本不是在黑道混的料。他不夠狠,也沒有野心。有一次麥斯沒經過他同意就答應他們的”老板“去除掉和他們同夥的另一票,他很不諒解,對麥斯說,他今天要你除掉別人,明天就有可能叫我除掉你。從小環境貧困,家庭也沒有溫暖,他就寧願不住在家裡,四處混,就這樣走上這條路。他不是沒有上進的心。在他寄住的貧民窟的廁所窗戶外,他藏了一本傑克倫敦的【馬丁伊甸】。劇中有一段和青梅竹馬的黛博拉的愛情,令人扼腕。黛博拉代表著上進的力量,從小就勤學芭蕾,志在出人頭地。她雖然也非常喜歡麵條,也想要讓麵條回到正途,卻無法勝過另一方麥斯的吸引。他們俩之間,就如同【馬丁伊甸】中的出身寒微的作家馬丁中受產階級出身的羅絲激勵而自學上進一般。有一次麵條都要聽從黛博拉去猶太會堂了,又禁不住麥斯的口哨聲的呼喚。這兒時情景又在麵條出獄後和黛博拉重逢時重演,兩次黛博拉都失望地揶揄他說”去吧,你媽在叫你!“他的人生就這樣過去。

黛博拉和麥斯其實是類似的人。雖然她走的是上進的路,和麥斯稱霸黑道的野心在本質上沒有不同。如果這幫兄弟是麵條的“媽“,她和麥斯的”媽“就是事業。沒有任人或事值得讓他們放棄攀上枝頭的路,她對麵條的愛情再熾熱綿長,事業心仍然堅決地把麵條摒除在外。小的時候,麵條被麥斯吸引從她家出去讓她失望後,就在她家門口被地頭蛇打得半死。地頭蛇離開後,她還刻意把門反鎖,就在門後壓抑對麵條的心疼,卻不讓麵條進來,儘管麵條大聲敲門呼求。這和稍早她主動製造機會,故意不鎖門讓他進來成了鮮明的對比。長大重逢後,麵條極大的手筆,包下正在淡季歇業的海邊高級餐廳,把全部人員請來,連同一個樂團,就為了討她的歡心。但她卻是心意已決,偏偏挑這時候告訴麵條她已決定遠走好萊塢發展,等於是同他分手。這兩次的拒絕都挺狠的。她不曉得如果她對麵條再寬容一些,【馬丁伊甸】的麵條就有機會勝過麥斯的麵條。

命運作弄人嗎?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麵條的一生,十幾年在監獄度過,三十年流亡生活大概也是黯然無光。等到回到紐約,再見到黛博拉,已垂垂老矣。他發現當年拒絕他的黛博拉竟然和背叛他的麥斯結合,黛博拉如願成了頂尖的巨星,麥斯也搖身一變權傾一時。他們倆都得到他們所要的,似乎這三人的命運,是很公平的回報他們各自的選擇。麵條的人生看似一塌糊塗,但導演安排了最後一幕,是倒敘他當年告發麥斯後躲在鴉片館進入仙境時一個大特寫的燦爛笑容,鏡頭就定格在這個笑容上做為結束。這代表了導演對麵條一生的評價。相反地,他給麥斯的臨別贈言是:“但願你這次調查可以全身而退,一輩子的經營毀於一旦是蠻可惜的。“這又是導演給麥斯人生的評價。黛博拉呢?當麵條告訴她說,他很為她高興,沒有因他而放棄自己所要追求的,才發現她並不快樂,她坦承她也墮落了而把自己給了麥斯。

在導演眼中,黛博拉和麥斯登上頂峰,卻是一場空,而麵條看似潦倒卻有可觀之處。差別何在?我覺得是因為麵條敢愛!真正的愛一定是準備被傷害,被背叛,被拒絕。真正的愛永遠不後悔。真正的愛會饒恕。麵條一生雖然誤入歧途,但他真正的愛過。麵條不因麥斯當年要除掉他不成,卻也悔了他半輩子而殺麥斯,回朔一幕幕的兒時情景,說他珍惜兩人的友情,活在計算和交換的邏輯中的麥斯不解地問:“這是不是你向我復仇的方式?”他笑笑說:“當然不是,我本來想法就是如此。“愛是人生的錨。有了無悔的愛,生命無論被命運帶到什麼光景,都是篤定的。反觀黛博拉和麥斯都曾經歷歷久彌新的感情,卻沒有做出真正愛的選擇,生命就如漂泊的船。麵條在鴉片館燦爛的笑容,深深刻在我心中。

《急躁》

電影中有一個貫穿首尾的意念,就是“時間“。小時候麵條和麥斯邂時的一幕,兩人俏皮地爭奪麥斯的懷錶,搶到手的就故意把時間念出來,好像掌握時間就掌握了一切一樣。結尾時麥斯又把那只懷錶掏出來說“十點二十五了”,預示他即將走到人生的盡頭。

時間真的這麼重要嗎?難說!電影讓我們看到時間的一個陷阱急躁。

在街頭做小混混,是急躁。長大做大混混,是急躁。

導演用一個幽默的插曲側寫急躁,就是他們之中的一個小男孩知道了賣淫的小女孩的價碼後,就照價買了一個漂亮的蛋糕去找她。就在門口等待時,他看著蛋糕,禁不起誘惑,先是用手指沾一點包裝角落的奶油,然後就一點一點地,最後索性打開來大口吃個精光。

片中每一個性愛的片段,都在表現當事人的急躁。和事後的悵然若失。

片名“Once upon a time in America”似乎也在諷刺美國文化的急躁。

急躁的本質是什麼呢?所謂的“珍惜光陰”。許多人一輩子就像一個天平,一邊是時間,另一邊是時間可以換來的東西。急躁的表面意義好像是,不認識好東西的時間代價。

但急躁還有另一層意義,就是以為所有的東西都可以轉換成時間這個貨幣單位。黛博拉在第一個意義上是充滿耐心的,所以她得到所要的。但是,在第二個意義上,她是急躁的。麵條說“沒有人會像我這樣愛你。”此話不假!她抓得住時間可以換的東西,卻讓時間不能換的東西(Timeless)從手指中流走。麥斯出賣摯友,不是也一樣嗎?

有些事是不能看錶的!我的人生中像這樣的事有幾件呢?

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Monday, April 4, 2011

藏在斗中的光

主日學約伯記的探討快進入尾聲了。在分享的時段,一位弟兄提到大多數的見證是禱告得應允,病得醫治,找到工作,或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式的所謂的“超過所求所想”。總歸就是現世的好處。好像很少有人願意分享自己在惡運中的掙扎。就算有,也大多都是時過境遷,自己心情已經平復了,而現實上已從惡運到損害中復甦,甚至開始感到有點因禍得福了的時候,才願意說出來。其實在惡運中的時候才是聖靈工作最強,神的恩典滿滿的時候。可惜我們很少從證見中得到這樣的祝福。而約伯的掙扎歷程就補足了這個缺憾,讓我們自己陷在惡運中時有約伯安慰我們。他多麽盼望神賜給我們足夠的安全感,和約伯的勇氣,讓彼此更敞開,進入對方的難處中,安慰人又自己更得安慰。


或許是受了他的激勵,一位姐妹就分享了她的故事。大意是她幾個月前所經營的小生意在晚上關店門的時候被搶劫。那時刻她是孤單一人,持槍的搶匪闖入後不分青紅皂白先拿槍把她打倒在地上,然後叫她交出現金。她只好照辦,然後在極度驚恐中目送搶匪離去。單親母親的她,孤獨地面對這樣的變故,左手骨折,又要受警方偵訊的二度傷害,連續失眠。她只好仰望主耶穌,祈求耶穌充滿她的心,讓所有的餘悸在她心中沒有空間居住。她就是這樣恢復了平靜,繼續走下去。她也提到一直想賣掉店面確找不到買主,現在遭搶了就更難賣了。正在發愁,不料就有一個住在大老遠的買主找她洽談。也不知壞事是如何這麼快就傳千里的,原來這位買主已經知道她的店遭搶,有點趁火打劫的意思想買個好價錢。結果真的成交了,當然條件不是很好,這個買主也得其所願滿載而歸。這位姐妹很坦率地承認這個交易讓她也難受好一陣子,到現在都沒有真正釋然,一方面是金錢損失,一方面是還要遭受落井下石的不堪,但是平安沒有離開她,她感謝神的信實慈愛。她特別強調這比起約伯實在是一件小事,她只是想讓弟兄姐妹知道,真的可以讓耶穌居住在心中不讓恐懼進入。


算算日子,我回想就在她發生事情後一個月左右,我因為教會服事的緣故有機會與她交談了好一陣子。那時她剛賣掉店面。現在想來,那時候她應該還在這個事件的陰影之下。但她並沒有告訴我她的故事。幸虧我和她並不熟識,要不是在一塊兒下廚,也沒有機會破例說那麼多話。這讓我僥倖躲過了自責為什麼不得她的信任。交談中我感覺不出她出了這麼大的事。其實這個服事並不會輪到她,而是她主動要求參加的,很慷慨地帶來豐富的食材,還花了不少時間製作。現在想想,出了這麼大的事的她,還能這麼做很特別。


其實最讓我感動的不是她的遭遇,或她的見證本身,而是她在訴說這個見證時的那種謙卑的態度。她一點也沒有那種防衛心,深怕別人同情她的不幸而刻意強調自己多麼因禍得福。其實從客觀現實來看,她的遭遇是禍不單行,無處申冤。她也很平淡地訴說耶穌的信實,沒有一點誇大,好像要誇耀自己的苦難似的。就是在這樣的謙卑中,神的愛藉著她從黑暗中照射出來,真印證了“在愛中沒有懼怕”這句話。她的藐小見證了神的偉大。我問她可不可以寫她的故事,她第一個反應是,可以,但是不要太具體。別人還要做生意。這個別人,正是那佔到便宜的買主。


耶穌說我們是光,光不應該藏在斗裡面。可惜少有人願意把這苦難中的真光擺在櫥櫃上。但當你被這樣充滿愛的光照射之後,也許下一次把光擺出來的就是你。

耶穌說一粒麥子要不死去埋在地上怎麼生出更多子粒來?謙卑,無我地做見證,這位姐妹就如同這樣一個埋在土裡的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