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0, 2011

原罪說初探—擱置它吧!

【相關經文】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5:12~21


【本文】


原罪說是基督教義很突出的部份,也是一般人對基督教教義印象深刻的部分,可能也是比較反感的部分。如果你有被傳福音的經驗,就知道好端端的被人說你有罪的感受如何了。


我這小文其實只夠得上是篇習作,目的是理出一些有關原罪這種說法的疑問,至於答案,我還沒有。我的疑問是出於對神所啟示的真理的追求,並沒有預設立場。但我相信,單單對原罪說提出質疑,在許多人眼中就已經是大逆不道了。首先,對各派的新教基督徒,尤其是福音派的,原罪說是核心信仰,拿掉它恐怕傳福音都不知道怎麼傳了(你看他們稱為屬靈四定律的小冊子就知道)。天主教可能沒這麼敏感,但天主教教理中也明文主張原罪說。只有東正教,對原罪說到主張算是若即若離,因為她認為亞當夏娃犯罪是讓世界墮落,而並不是直接讓人墮落。


原罪說並不等於性惡說。我相信性惡說,就是人的本性似乎不是這麼完美,很容易受誘惑,或判斷錯誤,做一些不該做的事。原罪說比性惡說更進一步,主張我們這種罪性(罪性的定義眾說紛紜,不多說),是來自於亞當,夏娃犯罪。這種說法的聖經根據,是來自於保羅的羅馬書第五章。現在提出一些問題:


1.原罪說是不是基督教核心教義?


2.原罪說的聖經根據有沒有商榷的餘地?


3.即便原罪說本身不是核心教義,如果沒有原罪說,會不會核心教義教義就受到挑戰了?


4.原罪說有沒有負面影響?


原罪說是不是基督教核心教義?信經中有關於罪的部份只有提到『我信罪得赦免』,並沒有主張這罪的來源如何。一般所謂赦罪也是針對過犯,而不是罪性本身。所以,為各宗派共同接受的信仰根基並沒有原罪說。當然,有人認為單單信經不足以代表完整的信仰根基。這就無從談起了。我相信想要在信經之外增加任何東西,都可能不是各宗派的共識。前面已提到,東正教就不主張一般定義下的原罪說。如果將原罪說列為不可少,豈不是把東正教都看成異端了?


至於原罪說的聖經根據羅馬書第五章的內容,似乎非常直接了。應該沒有懷疑的空間了啊? 其實不然。首先,經文中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我們只能據此而推論,因亞當犯罪的緣故,罪就進了世界。就算眾人是所有人的意思好了,就算所有人都犯罪是因為亞當犯罪好了,我們能推論說人的罪性(如果罪性說成立的話),是亞當犯罪的直接結果嗎?似乎不見得吧?同樣的經文,如果我的推論是,亞當犯罪,而這犯罪的事實改變了他和夏娃的關係,他和神的關係,以及他們兩人的心理狀態,而這些改變,又造成他們的生存環境(家庭,社會,自然環境)的惡化,而這生存環境的惡化又讓下一代易於犯罪,而累積到罪後就成了眾人都犯了罪的狀態,你能說絕對不可能嗎?


從原罪說的起源也看得出一些疑點。首先,同樣遵照舊約聖經的猶太人,讀同樣的創世紀亞當夏娃的故事,怎麼猶太教就沒有原罪說?可見創世紀的內容不足以支持原罪說到主張。其中有幾個解讀創世紀的關鍵。首先,創世紀的前十一章,包括亞當夏娃這段,寫作時間是在波斯帝國統治時代,可能是以斯拉那時,摩西五書的其他章節寫作時間比較早。比較晚寫成的這個部分,如果講的是歷史事實的話,應該在其他較早寫成的經文中找到印證才是。這是我接下來的功課。至少有不少人是主張這部分是文學作品,而不是歷史敘述,因此真理是藏在其象徵意義中。再者,到底那些看起來像是神對他們犯罪的懲罰的敘述,到底是在說他們犯罪的自然後果,還是一種神降下的懲罰?一般都傾向於懲罰說,但我覺得不應該妄下定論。我主觀上寧願相信自然後果說,也就是凸顯神的諄諄教導和叮嚀,天父的愛本當如此。一個非常容易犯的過錯就重重懲罰,還株連後裔,即便在神學上說的通,也很難讓我由此建立與神的親密關係。


基督教開始有原罪說一般說法是從第二世紀開始於里昂的反諾斯底主義大將艾任紐。而奧古斯丁則是為原罪說奠定堅固的基礎。其間奧古斯丁和博拉鳩的論戰以博拉鳩被打為異端收場,而論戰內容涉及原罪說。但博拉鳩被打成異端不能直接說明反對原罪說就是異端,因為博拉鳩有其他更離譜的主張。到了改教之後,加爾文把原罪說更絕對化成了所謂的完全墮落說(total depravity)。從此原罪說就在新教裡根深蒂固。從這簡單的歷史來看,你不會覺得奇怪嗎?如果原罪說是這麼重要,怎麼到了第二世紀才出現?怎麼除了保羅,新約別的書信都沒提?耶穌所傳的福音,好像也沒有原罪說的影子。對基督教的精神來說,耶穌是中心,因此記述耶穌身平的福音書是核心,其他書信等於是針對不同狀況為福音書澄清一些問題。一個重要教義不應該是從主要訊息(福音書)的註釋部分(書信)發明出來吧?


沒有原罪說會不會讓基督教的核心教義瓦解呢?如果我們把信經的範圍當作核心教義,我是看不出有什麼地方非要靠原罪說的支持不可。就拿人不能自己拯救自己(你要把它當作罪性也可以,在我看來只是名稱不同)這件事來看,也不需要因為是亞當夏娃犯罪造成的啊!既然人無法自救,神的拯救計劃就順理成章了。這中間恩典是先決條件也自然成立。原罪說似乎是可有可無的。


原罪說有什麼負面影響?我覺得它本身沒有什麼負面影響。但是如果把它當作是信仰的核心部分,就會有負面影響了。我曾為文鼓勵要有意識的認出跳出宗派的束縛,也指出救恩論是宗派的魔障最盛之處,而這原罪說可以說是救恩論的主要立論根基,也最好擱置它。負面影響就是失去自由,因為沒有站在真理上。強不知以為知,沒有條件下結論時妄下結論,非真理之道也。平常心來看待自己的無助與軟弱,不必有這種近似神話的說法來硬套,弄得精神分裂,因為相關的語彙(罪,罪性)在教外的人看來太奇怪了。你要說人憑自己做不到完美,無法認識神,有肉體的軟弱都是一般聽得懂的用語,為什麼要用一個只有你特殊的定義下才能懂得詞呢?這不是劃地自限嗎?其實人類無法自救的困境在一些哲學和其他宗教都有與基督教很類似的結論,而基督教相對於它們的優越性不在於了解自己的困境,而是拯救的道路以及以愛為中心的價值觀。神的心意是拯救全人類,而教會應該是與不同宗教哲學在共通的基礎上對話,才能夠再基督裡成就最終的合一。這原罪說,沒有大礙,但太較真了就成了絆腳石,阻礙教會與世界的對話。

7 comments:

  1. 你讀利未記,很多“罪”都不是道德行爲,而是指某种不潔淨的狀態,古代近東對很多其他神的敬拜也要求各種潔淨禮儀,否則就有干犯神招禍患的危險。摩西傳上帝律法時百姓不會感到稀奇無法接受,因爲他們所拜的是至高的真神。我寫的罪的行爲、罪性、及罪的狀態一文您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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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姐妹,會仔細拜讀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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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初在一種聖德狀態下受造的人,原來由天主預定在榮耀中圓滿地[分享神的生命].但却[不要天主,超越天主,不從天主.]
    有位神父說:其實很多心中雜事是不需要的,但我們把它當寶~而把主基督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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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谢谢!把赦罪当成福音的主要部分是很不全面的。咱们中国人的语言是图画语言,想想被赦的犯人就晓得,爬着跪着出来了,可是仍然一生抬不起头,有什么值得羡慕?不吸引人嘛。整全的福音当然包括罪得洁净,但更应该是阶下囚变成了座上客,或者病秧子逐渐成为健将,何况其他比阶下囚和病秧子好一些的人,更是走向光明,大得满足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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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以弗所书4章22节: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being currupted 现在分词被动语态)。这句话是否不支持原罪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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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_a6RjR_A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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