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5, 2014

靠福利真的那麼滋潤嗎?無家可歸都是自願嗎?生孩子是為了拿福利嗎?

我常常聽到有人說,窮人不值得同情,其實他們靠福利過得比認真工作的我們不差。也有許多人說,生那麼多小孩就為了拿福利


我也常常聽人說,無家可歸者都是自己選擇如此,因為明明有收容所(Shelter),也有住屋補助。


事實是,美國當前的社會福利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麼完備,靠福利過日子也沒那麼舒服。詳細說明如下。


現在的福利大致有以下諸項(對象或用途太特殊的略過):


1.營養補貼(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俗稱food stamps):這是一種所謂entitlement的福利,也就是符合資格就一定拿得到。美國目前有大約四千萬人在領,一人最多美月133美元。


2.傷殘,老人津貼( 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這也是一種entitlement的福利,但有能力工作的人領不到,除非詐領。金額是每月$600。


3.現金補貼(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這是一種暫時性的失業救濟,要求很嚴格,必須24個月之內找到工作,而一生之內只能累計領60個月。同時,這並不是entitlement的福利,而是聯邦政府給一個固定的總金額給州政府去分,並不是符合資格的人都拿得到。而且這個福利是1996年克林頓總統所簽署的社會福利改革法案(Welfare Reform Act)下的產物,目的是讓領的人或想領的人很不方便,也不安全,而去找工作。因此這個福利拿到的固然不錯,但也靠不住,而且並不是都拿得到。


4.醫療救濟(Medicaid): 這是entitlement的福利,是可以幫助到付不起醫療保險的窮人。


5.住房補貼 (Section 8): 這享受到的很補,政府按所得決定支付多少房租費用,最多可以完全支付房租,房子的大小按家庭人數記,大體過得很體面。問題是,這並不是entitlement的福利,僧多粥少。申請人要等三到六年才輪得到。


如果以上福利全拿,的確可以過得還算舒服。一個四口之家,以金額來看,等於領了每月超過$3000的福利。問題是,最補的兩項都不是保證有的,如果都沒有呢?就只有一人$133的食物卷和醫療救濟。這,就很慘了。如果沒有工作又沒有存款,不露宿街頭去哪裡?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據統計有百分之十三的無家可歸者是有在工作,但收入不足。因為福利有缺口。


至於無家可歸者是不是自願流落街頭,也很可以理解。如果沒有工作,又沒有拿到現金和住屋補貼,就只有$133食物券。流落街頭是理所當然。為什麼不去收容所?因為收容所頭七天後就要付費,每天$5。你說他去不去得成?再說,收容所的容量也不夠


不要說無家可歸了,只靠食物卷是吃不飽的。因此不要以為在美國沒有人在挨餓,而乞討的人為可能真的是餓昏了,而不是要錢去買毒品或菸酒

至於生小孩是為了湊人頭拿福利,我想沒有人會這麼做。因為保證靠人頭拿得到的只有食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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