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這個題目,我躊躇許久。我有什麼資格談?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在人看來驕傲的人,一種是在人看來謙卑的人。我肯定是前者,這不是自謙,而是自知之明。但世界上又只有一種人,就是在天主看來驕傲的人。既然來談天主的事,就用天主的角度。如果要做得到才夠資格談的話,這個題目沒有人能談。但不談,怎麼能知呢?不知,怎麼能行呢?因此我還是要談,就當記錄自己不成熟的思緒,留待日後翻案。
謙卑/驕傲是一頭大象,瞎子管各自摸到的部位叫這個名字,所以我看到太多無意義的雞同鴨講。故乾脆來分類,好聚焦到有意義的地步。
你有沒有發現,這個社會,對驕傲的懲罰是很嚴酷的。如果一個人在社會上被人認為是驕傲,那等於是判了社交上的死刑。當然,也有例外,就是當一個人的權勢大到一個地步,“驕傲”就昇華成“坦率”。而一般還要在社會上打滾的人,會很害怕被別人在背後指為驕傲。因此,這個懼怕因素已經發揮了教化功能,讓人的外表行為起碼要過這一關,個個顯得謙衝有禮。
但大家都知道這是起碼的,不得不的標準動作。一般人都有這個能力可以看穿這個層次,從一些蛛絲馬跡中感受到對方到底是驕傲還是謙卑。但是這個感受往往是因人而異的。你認為驕傲的,我沒有感覺,反之亦然。但聰明人都不會去隨便說別人驕傲,卻會很慷慨地稱讚別人謙卑。為什麼呢?說別人驕傲就曝露了自己的驕傲被他的驕傲侵犯了,而稱讚別人謙卑當然就顯得自己也謙卑。但眼睛更尖的連這一層也可以看穿。。。就這樣一層一層的剝,沒完沒了。所以啊,還是學乖一點,少去談論或揣測別人是不是驕傲或謙卑,更不要在乎別人怎麼談論或評價自己。
好,有”標準動作的謙卑“,有”微妙的,他人眼中口中的謙卑“,而他人眼中口中的謙卑變幻莫測。這兩者都靠不住,也無意義。我先聲明它們已經被排除在本文的討論之外。自己眼中的謙卑呢?自己可不可能很精準的評估自己?在暗中,自己對自己說?我覺得準確度會比看別人要高得多!況且談起來比較有意義。以下的討論,就限制在我自己裡面的謙卑或驕傲。
很自然底,我們會想到來學習天主吧!請先留步,如果我說天主的謙卑是學不來的你會不會皺眉?首先,有一種謙卑鐵定天主是沒有的,就是對比自己強的人的謙卑,例如,不嫉妒。你說有誰比天主強?天主沒有考過這份考卷。另一種謙卑,天主也沒考過,就是人對天主的謙卑。天主的謙卑,都是向下的,對象是不如祂的。這種謙卑,斐理伯書有詳細描述:
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當把持不捨的,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5~8
這總可以學吧?還請暫時留步。說心底話,當我讀這一段,我心裡不怎麼服氣吔!理由如下:
1.耶穌應該知道他這一趟是暫時的吧?不是三天後就復活,升天,座在天主的右邊了嗎?如果是暫時的,這一切俯就人又赴死的行動不就沒那麼令人信服了嗎?這就好像總統先生走訪民間,展現親民的一面,和老百姓吃一樣的,住一樣的,你覺得呢?你很清楚他還是總統嘛!他並沒有真正放棄了什麼啊!耶穌沒有把持不捨,因為不需要他去爭啊!這些榮耀他並沒有失去啊!不是說我們的基本教義是,耶穌沒有一刻不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嗎?既然如此,叫我如何信服於他的謙卑呢?
2.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這顯然不是對人,而是對天主。換句話說,他只是在執行天主的命令,暫時出任務,勉強披著人的臭皮囊。或許可以說他對天主很謙卑,但不是對人吧!
3.一般認為,他是俯就,也就是說,先要在意識裡認定俯就的對像比自己低,那俯就的行動才顯得是一種犧牲。問題是,當他主觀認定俯就的對象比他低,這算是什麼謙卑呢?這不是一種刻意降尊紆貴的表現嗎?當馬英九和老百姓同席吃飯,當然是要極力表現得和老百姓沒有什麼分別。這一點在耶穌身上看不到。他從來就不掩飾自己特殊的身份。
坦白說,除非對這些質疑有恰當的答案,否則這段經文無法真正把天主的謙卑種在我們心裡。
這時,我們就需要求救於其它經文了。竊以為,保祿在寫這段時,並沒有想到會有人這樣質疑,而且可能也為了要遷就人本來就不對的觀念。所以就出現了這些邏輯的漏洞。
首先,這高低,尊卑的概念,是出於天主嗎?這段經文顯然隱含了這個概念啊!但什麼是高,什麼是低呢?這把尺可以是物質,金錢,權力,地位等世俗的,也可以很脫俗,自命清高。你的高,我瞧不上眼,我的高,你不懂。但總之,有個高低比較的尺,而這尺是詭譎多變的。
好在聖經出現極多的經文,在顛覆這種高低的概念。例如:
貧賤的弟兄,要因高升而誇耀;富有的,卻要因自卑而誇耀,因為他要過去,人同草上的花一樣。~雅2:9~10.
你們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瑪23:11~12.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一樣,你們決不能進天國。所以,誰若自謙自卑如同這一個小孩,這人就是天國中最大的。~瑪18:3~4
到底貧賤的”因升高而誇耀“這高指的是什麼?到底富有的自卑指的是什麼?到底高舉自己的高指的是什麼?他被貶抑,又指的是什麼?如同小孩一樣自謙自卑?小孩子如何自謙自卑值得學習的?”這人就是天國中最大的“,耶穌真的應允天國裡有大小之別嗎?這裡面有太多的問題不能解釋了。任何企圖要很明確的解答,恐怕都是自己的臆測。我們看到了文字的有限。但有一點幾乎可以確定--這些話的綜合效果,就是打破一切人心自己想出來的高低貴賤觀念,意思就是,你按你自己的想法要高,我偏要讓你低。這高/低在什麼事情上面,太詭譎多變了(人心的詭詐),不及備載。而這些概念通通不足取,才是主要信息,“ 因為他要過去,人同草上的花一樣。 ”
天主偏召選了世上愚妄的,為羞辱那有智慧的;召選了世上懦弱的,為羞辱那堅強的;甚而天主召選了世上卑賤的和受人輕視的,以及那些一無所有的,為消滅那些有的,為使一切有血肉的人,在天主前無所誇耀。。。。。”凡要誇耀的,應因主而誇耀。“~格前1:27~31
這又是一段不十分明確的話。有智慧有什麼錯?為什麼該羞辱?堅強有什麼錯?為什麼該羞辱?這些都沒有錯,錯是在以此自誇。自誇背後就是比較。這裡就直接呼應上面幾段,以任何尺度來論高低,都是要棄絕的,而“應因主而誇耀”。在什麼位置 (貧富,智愚,強弱,甚至屬靈不屬靈)都沒有對或不對,或好或不好,而是由之而來的比較之心,才是問題的癥結。
所以,比較之心是驕傲的源頭。這是何以我不認為天主主觀上會是在俯就我們。這間接解釋了第三個質疑。當然,天主和我們有本質上的不同。祂是創造者,我們是受造物。但是祂看我們,卻比較像是藝術家看自己的嘔心瀝血之作。好的作品連創造者自己都會驚嘆,不由自主地抱著崇敬之意,把自己放回自己的作品裡面,聽它要對自己說什麼。 不是說作品一誕生以後,就有自己的生命嗎?連藝術作品都如此,何況天主的偉大創作--我們人類呢?如今這個偉大創作被玷污了,而玷污了的創作依然偉大。因為時間之外的天主看見的是這創作的完美本相。
談到這裡,第二個質疑也解釋了。天主以肉身來到人間不是出任務,而是來和自己的作品共處。當然,為的是把作品從污泥裡撈出來,洗乾淨,但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天主以肉身來到我們中間,等於進到自己的作品裡,感受到只有如此才能有的經歷。就好像祂創造了一輛跑車,自己坐進去,開起來的感受比起從外面俯視才真正能體現跑車這個創作品的真正意義。而這樣一來,受自己作品的“洗禮”的天主也永遠的改變了。祂從此活在我們中間,而祂在肉身裡活著的事實從來沒有改變過---
我必不留下你們為孤兒;我要回到你們這裡來。不久以後,世界就再看不見我,你們卻要看見我,因為我生活,你們也要生活。~若14:18~19.
所以第一個質疑也解釋了,這不是暫時的。天主的帳幕永遠在人間,祂的肉身永遠活著。
女人是從男人所出,如同人從天主所出。新婦之於新郎羔羊,是相偕,就如男女之間一樣,沒有高低之分。而天主的謙卑,就是這個相偕。而心中的“我”,就自然被“我們”取代了。
當人在與天主相偕的境界下,心中沒有自己,自然驕傲失去了根源。而“謙卑”也成為一個累贅的名詞。
這比較之心有多麼可怕?因為它是純粹“屬靈”的。要把別人比下去沒有滿足任何肉體或物質慾望的作用,這種慾望完全是精神層面的,是填不滿的無底洞。高,還要再高,看不得頭上有任何必自己高的。物質的東西當然可以滿足“精神需要”。億萬富豪為什麼還要再賺更多?六尺之軀為什麼需要住豪宅,講地段,排場?因為要捍衛那個睥睨眾生的感覺。但有人看穿了這個途徑不可靠,就在道德上,學問上,成就上“出人頭地”。其實本質是一樣的。C.S.Lewis說它直接來自於地獄,我覺得很貼切,因為它帶來地獄的感覺,驅走了平安,滿足和喜樂。任何美德都可以回過頭來餵養驕傲。任何的好,只要變成比別人好,就不好了。同理,刻意說自己比別人差,也是一體兩面。撒旦是這樣子的:
朝霞的兒子---晨星!你怎麼會從天墜下?傾覆萬邦者!你怎麼也被砍倒在地?你心中曾說過:“我要直冲霄漢,高置我的御座在天主的星宿以上;我要坐在盛會的山上,極北之處;我要升越雲表,與至高者相平衡!~依14:12~14。
他是美善的極致---"朝霞的兒子---晨星!"---卻也是驕傲的原型。他的詭計有時後是鼓勵你行善,到一個地步就引誘你開始覺得自己還真與眾不同,雖還沒有到與至高者相平衡的地步,至少也是竊取天主的榮耀。所以啊,驕傲就像一個黑洞,能消融一切的美德善行,甚至各式的敬虔表現。
相反的,天主的謙卑,就是活水的江河,喝了不會再渴。在“斗膽談愛”中,我提到道成肉身是天主的愛的根源。同樣明顯的,道成肉身也是天主的謙卑的根源。體會天主的謙卑,就更加認識天主的愛。謙卑的天主的愛,如水一樣的溫柔,又同時是無堅不摧的。讓我們一同讚嘆吧!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