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7, 2010

為父的飢渴

教會的青少年部辦了一個感謝父母的晚會,結束之前安排了孩子們依次上台說一些感謝父母的話。我要事先知道有這個安排,恐怕就考慮藉故迴避了。我實在很難想像老二會怎麼說,甚至懷疑他會根本不上台。倒不是我們父子之間有什麼裂痕,只是老二從小就有強烈的傾向,對類似的表達非常排斥。還是嬰兒的時候,除非是要喝奶,他是不讓人抱的。大一些後,我只要眼光滯留在他身上稍微長一些,他就混身不自在,用眼神向我輕微抗議。更大一點,每當我開口要和他談心,就馬上用噓聲叫我閉嘴。要他主動向我說些什麼,就更不可能了。

看到孩子們一個個上台,大多落落大方,風趣中又洋溢著親子之間的深情,好不羨慕之餘,心裡更是忐忑不安。忖度著老二這時恐怕也是天人交戰,要如何面對這種對他來講不折不扣的酷刑,心裡難掩一陣陣的心酸。他會不會臨陣脫逃啊?那我不是要尷尬死了?孩子一個一個上台,看他還沒有動靜,不安和隱痛就不斷在啃噬我的內心。有一位十二年級的大男孩,玉樹臨風, 談吐更是不凡,一席話下來,不知擄獲多少人心。下台後又大方的迎向受寵若驚的父母,來個擁抱親吻,真是。。。小然然啊!爸爸心裡有多麼渴望,你可曾知道?

還是文風不動,直到最後,人都輪完了。正當我絕望地盤算著怎麼面對自己的落寞,和別人的關心時,看到他匆匆奔向台前,西裝褲還短了一截。他用開懷的笑容掩飾尷尬,故作輕鬆地道出:“我和我爸平時不說話的,所以他一向以為我是智障(台下轟然大笑)。其實他不知道我是多麼感謝他。他一個人身兼二職,白天工作很繁重,晚上還要繼續和亞洲開電話會議。但他還是每天找故我起居,監督我的功課。他還親自做飯給我們吃。。。”反正就是平鋪直敘行禮如儀,說完就一鞠躬,貼著牆壁沿著離我最遠的路徑快速隱沒在孩子羣中。

我發現自己強忍著奪眶欲出的淚水。可別這時候哭,丟人現眼。釋放--在漫長的煎熬之後;由衷的感激--相對於他的為難,這個舉動是多麼大的付出;不可遏止的激動--兩年一路走來的點點滴滴,他對家中的變局默默的承受,又勉力照顧自己,盡量不給我曾加負擔,犧牲了很多這個年紀應有的快樂,還主動承擔很多家務。這樣一個沒有聲音卻默默付出的孩子,還要為了不讓我難堪,這樣逆著性子演出。激情會退,眼淚會乾,心中一個深深的痕跡永遠不會磨滅,那就是我們爺兒倆心照不宣的內心的連繫。

耶穌,我永在的父,你是否天天擔負我的重擔,甚至在我頑梗的時分?你是否渴望我的回應,那怕是一點點,就讓你吃得飽足?是的,我終於明白,你為什麼要撒瑪利亞婦人打水給你喝,因為你至為飢渴呀!你為什麼在她的回應之後,對們徒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暢快呀!多麼感謝你讓我對老二的回應飢渴,和他回應的後感激。那是你把我栓住,引向你的慈繩愛鎖!慈愛的父啊!我不再忌諱用不完全的禱告向你傾心吐意,即便不小心睡著了,相信你也會滿足的俯視著我。阿們。

Monday, December 6, 2010

天路可以是平行線

我可以感受到你寫這封信不容易。也相信是聖靈感動你,出於神的愛。我們一年多來的交通,是神的眷顧。相信在我們各自的天路歷程,這個交通的經歷都會發揮一定的作用。這豈不是很美的事?

你應該有理由相信,我就在幾個月前,想法和你幾乎一模一樣。你要記念這一點,再看我現在所處的地位,所抱的想法,或許對你的益處最大。這或許對你來說很困難,但不妨試試。 你應該也不會以為,一向對真理很執著的我,會一下子變得無可無不可,好像不再堅持原則了。相反的,我的轉變,正是我對真理的執著的結果。如果你願意細心體察。

我們如果還有空間可以談道,就是我抱著好東西和好朋友分享的心情。沒有一絲強迫。我覺得我們要能再有什麼有意義的交流,不至於走到得罪神的道路上,必需在一些原則性的看法上有共識,否則不如暫時不談,彼此在主裏互相代禱紀念,看神在我們身上的帶領。這些原則很簡單,但也很不簡單。我試試看能不能把它說清楚。

1. 是聖經無誤還是對聖經的解釋無誤?
2. 你抱持的是聖經還是對聖經的解釋?
3. 如果你說你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斷,因為自己的軟弱,誰的判斷值得你相信?
4. 當你站在一種對聖經的解釋的立場上,對不同的立場應該抱什麼態度,對你自己的益處最大?

我發現我自己以前陷入一個二分法的邏輯裡出不來。真理只有一個,不符合真理的就是很危險的。對救恩的看法,也是二分法。一個人要嘛就是得救,要嘛就沒得救。前者上天堂,後者下地獄。而且好像應該有一個非常清楚的條件,來判定一個人有沒有得救。這樣的想法本身沒有錯。錯是錯在,我們無從得知自己所認識的就是真理。這就是我第一個要點所提的,聖經本身和聖經的解釋之間的差異。我們有的,是對聖經的解釋,也就是相對的真理,而非絕對的真理。當我們體認到自己只有相對的真理,就很難在實際生活上應用絕對的二分法。要勉強應用,就常常會造成對人或對己的虧損。

既然我們只有相對的真理,最健康的態度就是按著自己所認識的真理來生活,但又同時遵重,並欣賞別人按著他所領受的真理生活。即便有一些事在你看來簡直是明顯的背道,也不必急著去糾正別人。為什麼?因為神知道我們的有限,記念我們的不完全的敬拜。每一個人經歷神的方式和途徑都不一樣,也都是不完全的,甚至有些是錯誤的。但這又何妨?比如說,在軟弱的弟兄面前不吃祭偶像的肉,你可以無限上綱,說這些軟弱的弟兄根本不認識神,否則怎麼會有這種顧忌?甚至你大可以說,他們等於是在拜另一種律法主義的偶像,而你要依著他們的意思不吃祭肉,就等於是助長他拜偶像的行為。那拿捏的標準在哪裡呢?答案是:信--相信神的道路高過我們;望--對弟兄永遠抱著希望,相信他會有長進,就如同我們自己一樣,從不完全到比較少一點不完全; 愛--自己省察,內心是出於神的愛還是別的動機; 別人從你身上感受到的,是神的愛還是別的。

既然我們所認識的是相對的真理,我們常常需要依靠權威。這時也就是最為難的了。你平心自問,有任何一個牧師你放心當權威一般的依靠?如果有,最好。但心裡要清楚,他們也只掌握相對真理。所以最好不要在爭議很大的議題上太和他們站在一塊兒。這幾個月來,與XX牧師的交通讓我真正認識到這一點。另一個更大的啟發正是來自於John xxxx 對天主教的批判,讓我看到一個如此正直,如此有恩賜,又勤學的牧者,可以在這個議題上存有如此大的偏見。連John xxxx 都如此,你還能期望誰?

你所附的他的文章,我看了。我只能這麼說,啼笑皆非。套一句俗話,他在"bark the wrong tree。"。我這麼說,你可能會有反感。但我仔細檢查天主教的教義,尤其是他所批判的彌撒,沒有什麼不符合聖經的。他可以引一堆天主教的文獻,來支持他的立場,讓你以為他很客觀。正巧我已經不帶成見地檢查過,就格外明顯地看得出來他的謬誤。他的謬誤還不僅是知性的,更是態度的。當他專注在批判上,就完全失去欣賞的能力,對彌撒的細緻和多層次的豐富完全視而不見。在此我無意說服你。我想我說得再好也不如一些專家的書籍完備。你要有興趣,也有這個自由,自會看到我所看到的。

我感覺神在我身上真是恩典滿滿,一點一點把我從一些捆綁中解放出來,能夠更豐富地領受他的生命。希望你也能。

Friday, December 3, 2010

她活在我們中間

半年了,對她的思念沒有稍減。各種理論都告訴我,時間是良藥,會過去的。問題是,如果我不希望它過去呢?她的東西都原封不動。用的,穿的,讀的,寫的,聽的,吃的,睡的。床頭櫃躺著她最後用的提包,裏面放著保險卡,病人卡,駕照,信用卡,還有幾顆糖,是她常用來逗等候室裡哭鬧的孩子的。旁邊一個小本子,是她失去寫字能力前拼命想學回來的“習字簿”。

我不要她從我的記憶裡消失!連褪色都不容許!我生活中有許多的停頓。太多東西會勾起回憶了。每當此時,我心裡就進入一個小小的追思儀式。俗話說就是發呆。這算不算“走不出來”?不去探討它了。

思念她時,最折磨我的是一個懸案。語言障礙下,她的最後兩三個月是在孤獨中度過的。雖然我們有對話,但我知道她沒有辦法像以前一樣對我傾訴。我無從得知她內心深處的狀態。她表面很平靜,但這更加讓我感到不安,現在回想起來還是感到心疼。從一些跡象有理由相信,她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也就是說,她一個人面對即將來臨的死亡。或許一年多來的肉體折磨已經讓她沒有什麼好流連在人間的,而死是不折不扣的解脫。我不知道天國在她心中有多大的份量。雖然她已受洗,也很認真地上了受洗課程我也不敢說永生就已經是她心中的真實。或許她的表面的平靜,正印證了內心的絕望。

如果這還不夠讓我心疼的話,在最後的日子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更是如同在一個血肉模糊的受凌遲的犯人面前無情的嘲諷。老大的一連串的事,在她得病的一年多年之間, 送給我們一個又一個的失落,再加上渺無音訊的焦急,和對他極端剛硬的心的錯愕。這樣的折磨,在她走前兩個月的一次事件達到最高潮。從她至親的,朝夕思念的,恆久地,嘔心泣血地呵護的愛子口中,吐出了不可能更惡毒的詛咒。從那次以後,她就不再耽心在遠方的他,也不再提起他。當她對一個朋友說“真要慶幸自己得了絕症。”,大概除了我沒有人能真正體會這句話的份量。

但為什麼她同時又能有這麼多的愛?對我,對孩子,和周圍的人。她雖然語言不行了,但頭腦仍清晰。家裡面大小事情過去都是在她運籌之下,在她最後的日子還是一樣。孩子睡前,要刷牙帶上牙套;老公的降膽固醇的藥可別忘了吃;孩子剪刀漿糊找不到了,還是問媽媽;朋友有心事,她還是最好的傾聽者。她對我最大的愛的表現,就是明知道我弄那些有的沒的食物和另類療法不但沒用,還很折騰她,卻仍然順服地配合我,為了怕我承受不住絕望。弄不懂她。她不是那種完全沒有自我的人。比如說,她就一直為移民這一趟,把自己引以為傲的事業徹底葬送掉耿耿於懷。我知道她是帶著極大的悔恨離開人世的。她好像有兩個瓶子,一個盛著對別人的愛,一個盛著自我。一個瓶子空了,好像不影響另一個瓶子。

我不想很廉價地把神的恩典硬套在她的身上;但細細的體察,又似乎又看到她所處的無邊的黑暗中,若隱若現地閃著微弱的燭光。在她中風送醫幾天前,兒子破天荒地打電話來,說願意和我們一塊兒禱告。她的心又打開了,對孩子的怨懟又迫不及待地冰釋了,說好想好想兒子。他們通了一個電話,雖沒有一塊兒禱告,也夠了。送醫前兩週內,就發生幾次短暫的失控現象,等於是中風的前兆。心情是各自心中有數,每天都像是最後一天。還記得她中風前的幾個小時,上床入睡前,自己淋浴,我照例等在旁邊,好快速地為她擦乾身子以免受涼。那晚不知怎的她的心情特別好。我們說到她的病情,我坦白的告訴她,就仰望神吧!我們沒有什麼好輸的。如果神要把她接走,天上也是好得無比。如果神要她留下來,就比然醫治她,更會使用她來榮耀自己。然後我們禱告,還記得她從來沒有這麼認真的表情,還有那篤定的阿們。接下來就很安詳的馬上就入睡了。此時此刻,算是她最後意識清楚的狀態。我很相信人因信只能得到基督的赦罪,而最終得救與否,就看有沒有“恐懼戰競,做成得救的工夫“。我更相信,人臨死前靈魂的狀態,決定了死後上那兒去。我相信她死前的靈魂,是在她一生中最潔淨透明的狀態。這個念頭,就足夠我一輩子的喜樂了!我越想就越能夠印證這是真實的!

她美麗的靈魂,更可以從中風以後的反應一窺究竟。我之前也探訪過一些彌留中,意識不是很清楚的人。在這個狀況下,一個人理智所建築的偽裝已完全瓦解,所表現出來的就是靈魂最原始的,最真實的狀態。我見過恐懼,怨恨,不甘心…等等不堪的表達。她卻是如同一個孩子般的純真。她的意識清醒,但思想已混淆了。她不是沒有脾氣。護士若弄痛了她,她有時會罵“大笨蛋“,但除此之外,她對我們每一個人的反應,是多麼貼近她靈魂深處! 她看到老大,就說:”好帥“,還會用老大小時候深情的呼喊:”小亨利唷~“;見到老二,就說:“太胖了”。看到她大哥,就直呼其名,么妹的口氣。對她媽媽最後的話是:“媽媽不要哭!”。她好喜歡我們在她旁邊說話,不放我們走,說:“要講話!”。朋友來唱歌給她聽,她就拼命要聽!她提到我就說:“全永恕是好人”。他也常常在問:“我是怎麼了?”“我是不是要死了?”好像問的不是自己似的。她也記得要禱告,說:“求主。。。”就說不出來了。沒有一句咒詛的話,沒有恐懼,沒有驚慌,也沒有悔恨。就像純真的孩子一樣。我相信這就是她的靈魂深處的狀態!

她曾說過,我們若想她,就仰望天空。那最大,最美麗,最會說故事的星星,就是她。我相信她還活著,在天上看著我們,為我們向神禱告。我也為她禱告。如果她的靈魂需要煉淨,相信我的禱告會得到神的垂聽,讓她早日得著基督的心,享受那完全的榮耀!到那時,她就會全然的體諒老大向她的一切過犯,如同保羅對不甚可愛的哥林多人“多多誇口,滿得安慰。“(林後7:4)我們一家,在天地之間,是相通的。我們每天都在基督裡交流。她的愛仍然每天給我們補給,讓我們生活有力!感謝耶穌!

後記

為了行文流暢,我並沒有多談老大的情況,以致於好多朋友讀完了都向我表示關切,怕我對老大無法釋然。真是感謝這些真誠關心我們的朋友。其實我很可以理解老大心裡的矛盾。他是受傷最重的,因為敏感的他最依賴的說話對象就是媽媽。一直到媽媽在病中,只要是在家,他在睡前都還會叫媽媽坐在床邊說話。說話的內容都是一些無聊的事,但是可以感覺到那就是他表達情感的方式, 和對媽媽的依賴。好像很多中國男子都沒有表達感情的出口,尤其是對父親,要說些很“gay”的話(他的用語)還不如殺了他。即便如此,在媽媽走的那天晚上,他竟然來抱我,安慰說“I know,I know”。我知道他能這樣做,相較於他的難處,所代表的分量。你說我還會恨他嗎?只是媽媽沒有機會看到這一幕。不過我相信她現在早就在含笑著看著他的最愛的孩子了。

Thursday, November 11, 2010

上海印像—富足與貧窮

《一》

到郊區的風景區走走,回程上了一輛三輪車。架車的是和我年齡相仿的中年婦人,臉上有著農村婦女的滄桑。短短的往地鐵站的路上,她很熱心地帶著我觀賞路旁的風景,充當臨時導遊。經過比較特別的地方還會放慢或停下來好讓我多看兩眼。閒聊中得知,她來自安徽省,老家吃不上飯只好來城裡打工糊口。老公殘了,一家四口就靠她拉三輪車過日子。我真的感謝她給我帶來的溫暖,或許她完全沒有意識到。我問她有沒有考慮去我上車那裡的天主教堂,她說她已經是個受洗的基督徒,在家庭教會聚會。這就是我在中國遭遇的第一位地下教會的信徒。下車時我給她一張整鈔說不要找了,她驚訝地用家鄉話說“我的媽呀。。。”。我嘗試向她解釋其實她不曉得她給我的是錢所買不到的。


《二》

在兩個約會間,擱淺在上海最洋的浦東金橋的高級商場內閒逛殺時間。金橋是外僑的社區,就像國中有國,比台北的天母猶有過之。被一個禮品店吸引,裡面有各色配件外皮是精美雅緻的絲綢。價錢也還算可以負擔。反覆思量著要不要買來送人,買什麼,又想著這些東西的實用性,又怕買了才發現在廉價商場裡到處可以買到。也許是看我駐足時間稍長,漂亮又穿著專業的店員走過來很禮貌地問是不是要送禮,送給多大年紀的。她嘗試要幫我做決定,但看我自己都在困惑之中,就安靜地退回她的高雅的辦公桌。過不多時,我還在猶豫不決,這時我發現店裡面只有她和我兩人。她又向我走過來。我讚賞說東西實在是很漂亮,可我不知什麼合適。她的反應嚇了我一大跳:“我看是沒有一件合適。”然後就動作誇張地把我碰過的東西都拿出來再原樣放回去。我發現自己不受歡迎,正想著如何謝謝她的服務然後閃人。沒想到一會兒之後她倒是解了我的圍:“先生,你如果要買東西,可不可以快一點,我要去衛生間。”我趕忙連聲說“喔喔,對不起。。。”就奪們而出,大大地鬆了一口氣。


《三》

在上海所遇到的服務業從業人員普遍態度不怎麼樣,街上遇見的人也普遍不怎麼有幫助人的熱情。比如說,你要問路,很少有人會把所有的細節告訴你。大多是往那個方向一指,說從這裡走右轉。而且露出不想再被打攪的冷漠,讓你不好意思追問。有一次我問公安,反應也類似。就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中,偶爾遇到一個例外,就如同久旱見甘霖。這家叫做海底撈的火鍋店的服務員就很另類。我的桌子的服務員不但是笑容可掬,服務無微不至,還主動和客人聊天,也很大方地分享她個人的事和一些想法。已經工作了十個鐘頭了,仍然渾身是勁,到那裡都是用跑的。她的待遇是每月1600人民幣,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她最大的特點就是讓你感覺她非常喜愛這份工作,而且很想把她的喜樂和你分享。事後才知道也不只是我,許多同事都有類似的經驗。我們都很想知道這家店的老板有什麼秘訣。其實這家店已經成為商學院的研究對象:http://big5.cctv.com/gate/big5/space.tv.cctv.com/article/ARTI1249979985724112

Wednesday, October 6, 2010

又真又活的猶大

賣主的猶大,是罪人中的罪人,在基督徒心目中牢牢地佔有地獄的底層,配得最重的永刑。一個人人唾棄的邪惡角色。好像這個人是一個壞到不可理解的,離我們非常遙遠的一個抽象概念,一個地標。

可曾嘗試近距離觀察猶大,進入他的內心瞭解他的想法?猶大跟隨耶穌三年,門徒們都沒有發現他有多壞,可見他非常善於偽裝,在行為上沒有落任何人的把柄。雖然約翰福音說他常從錢囊中拿錢,這比較可能是事後的追述。必竟約翰福音是寫於接近第一世紀的尾聲,距離當時已有超過六十年之久。再者,約翰福音,相較於符類福音(其他三個)在細節上是公認的缺乏歷史可信度。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猶大在眾人面前是個好人,好到一個地步他被賦予管錢囊的任務。他也是一個有說服力的人。約翰福音記載他責難馬利亞為什不把香膏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在馬太福音確記載“門徒”如此說。故最可能是猶大鼓動其他門徒一同責難馬利亞。

其實猶大跟隨耶穌的動機,一開始時可能和其他門徒在本質上沒什麼大差別。這就要從猶太人對彌賽亞的期待說起。猶太人對彌賽亞的概念,根據舊約,是一個救世主,是大有能力的征服者,是君王。當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理所當然的人心思漢,引頸期待著為上帝所應許的君王來趕走羅馬人,恢復猶大國。這個君王是所向披靡的,騎著白馬的審判者,榮耀至極。耶穌讓拉撒路復活後,大批的猶太人真正開始相信這為連死人都可以叫他復活的,是真正的彌賽亞。他們一路跟隨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和當地風聞復活之事的猶太人匯流,一同歡迎這為大有能力的君王進城。自由的日子就要到了!這位讓死人復活的彌賽亞就要讓猶太人站起來了!“Hosanna!”就是現在就解救的意思。可見猶太人想的是什麼。這也是為什麼同樣一批人會從這種歡呼”hosanna!”的欣喜若狂中,在短短幾天內轉而充滿憤恨地怒吼“釘死他!釘死他!”。因為他們發現這個人不像是他們心目中的彌賽亞,沒有一點君王的樣子,是個假貨。以他們的心情,要釘死耶穌是很自然的事。

猶大的心路歷程,也和這些猶太羣眾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他可能很早就發現耶穌就是這位彌賽亞。可能是看到他的神跡奇事的關係。他以為這位就是未來的猶太國王。跟隨他準沒錯。到時候國王登基了,身邊的人不就享盡榮華富貴?這個投資太划算了!且就裝模作樣一下,贏得主子的信任。沒想到投資了三年的光陰,歷盡滄桑之後,這老小子居然要去死!美夢徹底破滅!可以想象這時他心裡的怨氣!在馬利亞對耶穌赴死前所表達的愛的語言就成了他的出氣筒。這位從頭到尾就沒有愛過耶穌的充滿怨氣的倒霉鬼,心裡只想著最後要怎樣撈一些本回來。不知三十兩銀子這數字是早已盤旋在腦中,還是這香膏果真值這麼多錢,反正他腦中對所有事都有一個標價,連耶穌也不例外。這件事之後當晚他就進城找彼拉多出賣耶穌去也。“三年的白幹換三十兩銀子,不算過分,而且耶穌反正自己要去送死,我就算不出賣他他自己也是要去找死,我這樣做只是拿回我的投資的一部分而已。我是真正的受害者,而我沒有傷害誰啊!“理直氣壯。

不要小看猶大。他有足夠的慧根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在耶穌身邊三年,表現都很好。耶穌對門徒的言教身教,他全部都經歷了。他心中有一個盼望,這個盼望的吸引力足以讓他忍辱負重了三年。信望愛中他有信也有望,就缺了愛。他唯一的小小的失誤就是,他太專注在“他所以為的耶穌的好處“了,而沒有聽進去”耶穌真正的好處“。如此而已。別的門徒,多半跟隨耶穌也是基於”他們所以為的耶穌的好處“,但他們比猶大幸運的是,神安排他們逐漸被改變,最後在耶穌復活後的四十天終於徹底明白”耶穌真正的好處“。要說出賣耶穌,誰沒有?別說那些大喊釘死耶穌的猶太人,門徒中有多少沒有嫌疑?就拿彼得來說,不就三次不認主嗎?別人比彼得更不如。彼得還捨不得耶穌,在現場徘徊,別人大多早就逃之夭夭了。所以彼得(及其他門徒)和猶大真正的差別,倒不是有沒有出賣耶穌,而是有沒有悔改。猶大自己吊死,是悔恨自己路子走絕了,不是悔改。如此差別而已。

我們呢?我們來教會受洗,聚會,甚至在教會服事多年,甚至擔任長老執事。貢獻很大,口碑很好。但我們這麼做是基於“我們以為的耶穌的好處“還是”耶穌真正的好處“?那一天當我們發現我們殚精竭慮所為的好處破滅了,會不會也毅然決然,理直氣壯的出賣耶穌,拿點剩餘價值回來?猶大離我們很遠嗎?好像就活在我們心中。當遇到事情,威脅到我們”以為的耶穌的好處“時,就是我們的機會,把心中的猶大找出來,殺掉,掉頭走門徒的路。這樣的猶大恐怕要殺個好幾回。

我個人信主是純知性的。在接受福音之前,我就已經抱著懷疑的態度,對世界,對人。接觸聖經發現我的想法和聖經的人論和世界觀非常吻合,就信了。現在回想起來,我當初跟隨耶穌,也是如同猶大一樣,為了“我以為的耶穌的好處“,也就是提供我既有的世界觀的理論根據。我發現自己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會自己增強這個想法。猶大不是好殺的,他總是可以說服我。現在蒙主憐憫總算是過了這關,但還會有別的猶大在心中。例如,服事在意人的獎賞,來教會是為了交朋友,禱告是為求醫治,來教會創造事業第二春,安排人生下半場。。。等等。總之,別太小看這個又真又活的猶大,也不要太譴責猶大,否則到時發現自己裡面就有一個,恐怕連悔改的勇氣都沒有。不過耶穌會保守我們,給我們足夠的恩典可以回轉。但另一方面,希伯來書說的非常嚴厲:”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這就是提醒我們不是沒有成為另一個猶大的可能。

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給的趣事

公司的茶水間不知什麼時候擺了一個大大的盤子,每天擺了各色水果讓人隨意享用。前不久才安裝了一個非常高級的意大利咖啡機,讓小小的茶水間成為大家聞香而至的地方。我想,現在公司換了管理層,作風真是不一樣了!每天有香濃的Espresso, Cappuccino 陪伴, 又有水果可以吃。有好一陣子,我都不自己帶水果,反正公司供應嘛。
大概兩個星期前,水果盤子旁邊放了一個罐子,寫著“歡迎樂捐”。我第一個反應是不解。公司難道這麼小氣,要犒賞員工就甘脆一點,還要樂捐幹嘛?再說,誰稀罕那點水果?又不是買不起。那小小的樂捐罐子就一直是空的。我想,可不是大家都和我一樣的想法,要就乾脆一點,否則就不要有這項福利。如果是員工自發性的,那就貼個公告,讓大家認捐,如果員工有興趣湊錢擺一盤水果,就繼續,否則就收掉好了嘛!幹嘛這麼神秘兮兮的?公司常常有較熟的同事,搭夥湊錢買點心,在自己的小圈圈裡享用,使用者付費,誰也不吃虧。像這樣子莫名其妙擺個罐子要你白給,讓別人白拿還不知道是你給的事,算是那門子的?
過沒幾天,水果盤子就不再擺滿了水果了。每天人進人出,空空的盤子伴著空空的罐子忠實的打著招呼。就這樣大概有兩個禮拜之久,空盤子和空罐子還在那裡,其間曇花一現地擺了一次水果。有一天經過的時候,忍不住多想了一下,莫非這些水果自始至終就是別人樂捐的? 那有這麼傻的事?這些水果可不是經常見到的後院果樹上摘的那種,而是漂漂亮亮的,錢買來的。誰這麼為善不為人知啊?熬不過心中的狐疑,有一天我荒唐地興起了想驗證一下的念頭。看著空罐子,和比它大非常多的盤子,我心裡就在盤算,不,這代價太高了。沒有一個傻瓜放錢。我要只放個兩三塊錢,擺不了這麼一大盤,不就白搭?就這樣痛苦的又過了一兩天。最後終於熬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就這麼傻一次吧,往裡面丟了二十元,拔腿就走。
第二天上班,抱著小小的期待又怕被傷害的心情,還帶著自己買的有機蘋果,準備吃它好面對空盤子的打擊。結果迎接我的是滿滿的一整盤水果,心裡起了小小的驚喜!看著進進出出的同事,如同我以前一樣,帶著拿免費證品的表情,人手一顆。沒多久就快光了。
謎底接曉了。原來,世界上還真有這種傻子,白給別人也不知道是你給的。原來,我就是這麼一直白拿,還理所當然。原來,以前的小小的愉悅,是不知名的前人在種樹。這個世界,是在敗壞中,但神的恩典還是顯現在這些我這個功利的腦袋無法理解的小事上。頓時有一股羞愧之心湧上來。
二十塊還是太多了。。。

Saturday, September 4, 2010

從同性婚姻政爭看基督徒的政治參與

提案8是在2008年11月加州選民投票單上的一個提案,提案內容是在州憲法中加上一個條文,將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限制在一夫一妻的傳統婚姻範圍內。目的很明確的是防止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相關資料(如:http://en.wikipedia.org/wiki/California_Proposition_8_(2008))。

做為一個基督徒,當面臨這個法案的投票時,我必須選擇投贊成票,以表達聖經上神設立婚姻為一夫一妻的立場。這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這不代表這個法案本身的政治運作符合神的旨意。從這裡衍生出一個有趣的屬靈問題:基督徒參與政治運作的原則是什麼?比如說,如果有人送呼籲投票的電郵,我們要不要幫忙轉寄?要不要在前院插助選招牌?牧師該不該在講台上呼籲?與人談論到提案八,我們可以用什麼理由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更擴大一點說,神的旨意,有沒有要基督徒改變世界?

讓我們來從不同角度審視這個反同性戀提案的政治運作,看看是不是合乎神的心意。再次強調,這裡是針對支持提案八的政治運作的諸多不義,所以沒有提到反對提案八的政治運作。這完全不表示我有絲毫的同情反對提案八的立場。贊成提案八的政治運作有多不義,反對提案八大政治運作就加倍的不義。我完全不贊成他們的主張,更不是鼓吹反對提案八。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基督徒看到提案八(其實是所有的)政治運作有多麼不合神心意,好自己判斷面臨像這樣的提案什麼是合神心意的立場和作法。

1. 選舉宣傳

這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41VEV0WKAc&feature=related
首先看到的是,宣傳中把同性婚姻,一夫多妻婚姻,近親結婚,大人和小孩結婚全部都納提案的範圍之內。這是出於一個心思,想要讓不願意看到一夫多妻,近親結婚,大人和小孩結婚的人去投贊成票。其實,近親結婚和大人和小孩結婚跟本和提案通過與否無關。換句話說,這中間就涉及誠實的問題。或許,我們可以很體貼的為他辯護說,即便沒有直接關係,這些更嚴重的情況就是允許同性婚姻之後,隨之而來的道德敗壞所帶來的結果。如同稍後宣傳中所聲稱,北歐一些國家“因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帶來娼妓合法化,合法性交年齡降低以及不限性別與人數無界限的婚姻合法化。這樣的推論合乎神公義的標準嗎?姑不論這樣的因果關係是如何證明的,這樣的說法本身,就是把同性婚姻的人,在道德上等同於濫交,賣淫,買春,戀童等等行為,好像他們的行為要為社會的道德風氣負責似的。這乍聽之下好像很合理,或許你會覺得,對那些為了滿足私慾的同性戀者,這樣的說法沒有冤枉他們,但有一些人卻是無辜的。我建議大家回想我們所認識的身邊比較女性化的男人,把他 的形象放在你心中; 同時也把一些因家庭暴力對男人恐懼的婦女,放在你心中。前者有可能有喜歡男人的傾向,儘管他們不進行同性戀,他們內心這樣的傾向(請注意,只是喜歡,沒有 性幻想,請不要武斷下結論說他們這個念頭也是罪。)就已經加給他們罪惡感。後者為了自己的人生,想和一個女人親密的生活在一起,有著一生的,只有婚姻關係 才可以比擬的盟約。她們並沒有情慾的行為(你想想女的和女的有多大的情慾可以熱衷的?:-))。這兩種人,都不是我們和我們的神所共同恨惡的 那種淫亂的同性戀者, 而這兩種人都是被“同性戀”這樣的標簽所涵蓋的人。當有人義正詞嚴的提所多瑪式的道德敗壞時,想到這兩種人被這樣的聯想玷污我心裡面非常疼痛。你呢?

再者,宣傳中聲稱“研究”顯示,同性婚姻家庭中的孩子有29%在家中被性侵害。我相信這位說話的“博士”不會憑空捏造統計數據。問題在於,你選擇什麼樣的統計數據來支持你的論點和達到你的目的?基督徒該用什麼標準來要求自己?我隨便做個搜尋,就可以看到辯論雙方個自引用對自己的訴求有利的統計 (例如:
http://www.youdebate.com/DEBATES/gay_adoption.HTM),也就是說,真理或事實不重要,結果比較重要。這就是選戰的規律。你覺得這個原則符合神的心意嗎?

2. 選戰中的惡行

似乎從報導中看到比較多的選民的惡劣行為,是反對提案八的陣營。但贊成提案八的陣營也未能倖免。這裡有Fresno雙方都被威脅的報導:
http://abclocal.go.com/kfsn/story?section=news/local&id=6479879

再者,用對方的惡行當做負面宣傳,利用恨來達到選戰的目的是基督徒該有的品格嗎?請看這個宣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BrFHC1aoWI&feature=related


3. 誰是最大的參與者

這個選戰是有史以來美國除總統選舉外砸錢最多的。雙方都花上近四千萬美元。提案八有一半的錢來自摩門教。請看看摩門教的宣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wXaVmfOj2w&feature=related\

請注意他們的婚姻觀,和基督徒是兩碼事,在基督徒看來是異端邪說。按照花錢的比例,摩門教的邪說不可避免的滲透在宣傳之中。這是基督徒該擁抱的嗎?

4. 法庭辯論的玄機

最近聯邦地區法院判定提案八違反憲法,故提案八投票結果無效。我個人對這個發展不感興趣,倒是其判決書揭露了許多事:
http://www.ce9.uscourts.gov/prop8/FF_CL_Final.pdf

判決書中對被告(贊成提案八)有這段敘述(第八頁):
“A state’s interest in an enactment must of course be secular in nature. The state does not have an interest in enforcing private moral or religious beliefs without an accompanying secular purpose. See Lawrence v Texas, 539 US 558, 571 (2003); see also 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Ewing Township, 330 US 1, 15 (1947).

Perhaps recognizing that Proposition 8 must advance a secular purpose to be constitutional, proponents abandoned previous arguments from the campaign that had asserted the moral superiority of opposite-sex couples. Instead, in this litigation, proponents asserted that Proposition 8:
1. Maintains California’s definition of marriage as excluding same-sex couples;
2. Affirms the will of California citizens to exclude same-sex couples from marriage;
3. Promotes stability in relationships between a man and a woman because they naturally (and at times unintentionally) produce children; and
4. Promotes “statistically optimal” child-rearing households; that is, households in which children are raised by a man and a woman married to each other.”

這段話的大意是說,州的世俗利益是判決的關鍵,而私人的道德觀和宗教觀不能做為判決的依據。被告知道這個遊戲規則,雖然其之前的選戰宣傳大量的訴求道德或宗教議題,在法庭辯論中也只能識時務的拿掉所有道德訴求,而只強調世俗好處—1.傳統婚姻帶來社會穩定,因為它會自然繁衍後代; 2.傳統婚姻較適合教養子女。

你如果讀完整個辯論過程,就知道被告這兩個論點被修理得體無完膚。尤其是傳統婚姻適合教養子女方面,所提出的研究報告根本就離題。CNN的報導中甚至以“無恥”來評價這樣的論點的偏見和沒有根據。請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WtdfqPfwf4
(3’20”處)。

更反諷的是,判決的關鍵依據之一,正是整個提案八機制化私人道德觀念卻沒有增進政府利益(Enacted A Provate Moral View Without Advancing A Legitimate Government Interest, page 20)。換句話說,基督徒在提案八所希望達到的目的,就是機制化聖經的道德觀,而這在法庭是被看成是負面的。

世界和天國本不相甘。法庭是在世界的王的權下,有很清楚的遊戲規則,就是“世俗利益”掛帥,而且不允許“私人”道德觀立足。這和天國的法則毫不相容,這裏再清楚也不過了。提案八走到這一步,就完全被吸到撒旦的國度,不但無法發出應該發的聲音,還自我消音,跟著談世俗利益,結果還把持不住誠實的原則,連世俗的道德標準都搆不上,還被斥為無恥。被世界笑頑固,守舊,愚笨,都不算虧損;但被斥為無恥,就徹底的羞辱了福音。事到如今,我相信你也不希望基督教和提案八被連想到一塊。

這是不是一個政治運作最後不得不陷於不義的明顯的例子?


《討論》

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出,提案八這個政治運作,不能避免各種並不是很符合聖經教導的做法。說白一點,就是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基督徒在世界中,卻又不屬於這世界的地位經常受到挑戰。

或許有人會說,如果提案八不通過,社會道德淪喪的更快,基督徒如果不盡己之力來促成,導致不想見到的後果真的發生了,這是不是也得罪神了呢?有人沿著這條思路說,我們所居住的地方,有一天會成為所多瑪,遭來神憤怒的毀滅。這樣說來,不積極參與提案八反而是不義了。

這樣的兩難如何化解?難道是比較一下兩者的不義,兩害相權取其輕嗎?關鍵在於神對我們這些在世上的基督徒看重的是果效還是果子。通過提案八是果效。阻止社會腐化是果效。與之相對的,心思意念和行為持守神的標準,是果子。發揮愛心和憐憫是果子。從聖經上來看,似乎神所看重的,很清楚的是果子而非果效。若兩者不相矛盾的時候,無妨,但有矛盾時要為果子犧牲果效。

神看重果子(行為,品格)的經文很顯著,在此不再贅述。倒是每當有反對這個看法的人,我都會問他們,有什麼經文支持他們要在乎果效,甚至為了果效可以妥協的,我會聽到以下的說法。我嘗試依次澄清一下。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
的父。】~太5:13-16.

說實在的我不太懂這段經文如何證明神要在乎果效。鹽的比喻,主要是要我們不失基督徒的本色,因此“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光的比喻是要我們不要隱藏基督徒的身分,不要廻避講述福音或持守基督徒的立場和行為準則。這些都是百分之百的對品格的要求啊!何果效之有?神並沒有說你要完成某一件事情,例如領多少人信主之類的,才算是不愧光和鹽的身份啊!

我猜有些人會說鹽是指基督徒在世界上防腐的功能,好讓世界腐敗的慢一點,適於居住一點。所以各種改變世界的事工就都符合神的旨意。坦白說我認為這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聖經上。在新約中“鹽”這個字沒出現幾次。其中只有一次勉強有防腐的意思,但指的是末日審判:【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註: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鹽醃”)】~可 9:49。在聖經中也沒有找到神要我們改變世界的直接的教導。這不代表基督徒的各樣改善我們生活環境的事工不對,但我們要清楚這些事工的動機只能有兩個。一是直接出自對人的憐憫,二是為了福音的緣故。他們本身的成敗不增加或減少神國的境界。因為神國的境界根本就是神的主權範圍。【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 神叫他生長。~林前3:6】就是這個意思。這也不代表我們做 主的工作就不該講究策略方法。保羅每到一個新的地方,就先去猶太會堂,得著些人,再由他們向外幫人傳福音,就是他當時的策略。認真講求策略方法是神忠心的管家看重自己的恩賜和職分的表現,是榮耀 神的。但不能本末倒置,把講求策略方法當成不擇手段的藉口。也不能在宣傳或動員上竊取神的榮耀,強調如果我們不怎樣做,就有怎樣的後果云云。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 啟 14:13

“做工的果效”,不是果效嗎?其實這是很明顯的翻譯的問題。NIV 翻成“their deeds”; King James 翻成 “their works”. 希臘文ergon, Strong 的解釋是:“From a primary (but obsolete) ergo (to work); toil (as an effort or occupation); by implication, an act -- deed, doing, labour, work.”你看是說行為(果子)還是結果(果效)?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
,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0~22

乍看之下,這段經文好像是說基督徒為了福音的緣故要在行為上,真理上妥協,好贏得別人的認同。是這樣嗎?

首先,我們必須正確理解這段經文,也就是在整個林前八,九兩章的背景下來理解。這兩章在討論一個觀念,就是基督徒為了弟兄或福音朋友的益處,該如何節制自己的自由。整個討論是從有人問到可不可以吃祭偶像的肉開始的。保羅在這裡提供了一個充滿愛的原則。是的,偶像不算什麼,食物也是“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但並不是每一個弟兄都有這個認識,能享有這個自由。如果我們做一件事,在別的弟兄看他們的良心還過不去,就可能因此而跌倒。為了這個原故,就算是我們可以理直氣壯的行使在基督裡的自由,也當為了愛的緣故犧牲自己的自由。
同樣的觀念延續到第九章,保羅在說為了福音,他可以放棄一切屬於自己的權利。他先提到奉祿的事,說自己當然有權靠福音吃喝,但為了福音的原故,他放棄了這個權柄(12)。接下來就來到我們這段經文(20~22),他不但放棄有形的奉祿,更放棄了無形的自由。這裡他提到向“猶太人”,就做猶太人。猶太人沒有什麼自由?沒有脫離傳統的自由。保羅為了讓猶太人願意接受他,也讓自己在這些猶太傳統之下。“律法以下的人”其實也是指猶太人的關儀式的律法,而不是指新約的律法。因此他特別強調“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免得有人段章取義,說他是不擇手段。“軟弱的人”,在這兩章經文裡也是指那些還無法脫離舊日的良心的人(8:7~11),也是沒有自由。
所以,這段經文是指為了福音要放棄基督徒本來有的自由。這段經文絕對不是在說為了福音的緣故可以犧牲真理或品格。

【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 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 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 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 1:15

這就是神的主權的具體彰顯。神可以讓萬事互相效力。嫉妒紛爭,結黨,不誠實的行為在神的巧妙安排下都可能有正面的果效,但這不代表這些行為是神認可的。這恰恰可以證明神在我們身上看重的是果子,而不是果效。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 10:16

靈巧像蛇指的是什麼,我們不清楚。但直接的應用是在躲避那些狼群上面。過分斷章取義濫用這句話,謬誤應該很明顯。

《結論》

我們可以看到,政治運作諸多不義的本質。聖經的教導也不許我們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針對提案八,可不可以有這樣的原則?

可不可以投票支持提案八?答案:當然可以,而且應該。

可不可以傳電郵促請弟兄姐妹投票?答案: 這是灰色地帶,可能和電郵的來源和內容有關。如果你覺得這樣做不代表你在參與政治運作,有份於諸多不義,就無妨。

可不可以在前院插贊成提案八的牌子?答案:如果你是出於單純的愛神,而沒有意識到更深的涵義,沒有關係;但當你認識了政治運作的本質是不討神喜悅的,就當知道這是正式參與政治運作,和其所代表的不義有份。

該不該為了動員投票,對人說,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開一個洞,接下來就是如何如何可怕?答案:如果你相信神的絕對主權,你不會這麼做。如果你想到對無辜人的心理傷害,你不會這麼做。如果你知道神看重你的是果子,你不會這麼做。

該不該參與改善社會的事工?答案:若自問動機是出於憐憫或傳福音,就是件美事。如果是出於其他動機,最好考慮考慮。

有沒有符合神心意的政治運作?答案:就拿提案八來說,如果選舉宣傳和法庭辯論都以聖經為唯一訴求,不計較輸贏,就正如保羅幾次受審時的表現,變成傳福音。你怎麽曉得神不會因此成就這事?果真能做到這樣,就是符合神心意的政治運作。

教會可不可以呼籲會眾??答案:可以,但只能以聖經真理為唯一訴求,最好避免以對後果的臆測為訴求。